房产交易“乱象”复萌 福美来一中介卷客户30万

  伴随着上海楼市连续几个月的火爆,房地产交易“乱象”复萌———上海知名中介公司福美来不动产公司一名经纪人员骗取客户30万元后卷款潜逃。上述案例再次凸现出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二手房交易中的资金监管问题。

  购房心切被骗30万

  今年8月初,在股市里赚了钱的刘先生计划购买一套二手房。他看上了某网站上挂的一套位于徐汇区南丹路上的一套二手房,房子的面积为138.8平方米。于是他找到挂牌中介公司、位于漕溪北路96号的福美来不动产门店。

  该公司一名叫何波的工作人员当天就带他去看了房,并且许诺,可以将价格谈到180万元。“这个价格在那个地段相当便宜,所以我自己也很心急,想马上买下来。那个时候市场那么好,我怕拖了会有变化。”刘宏传表示,在看房当天,在没有看到房东以及房产证的情况下,就跟何波签订了《委托购买意向书》,并支付5万元作为购房意向金。

  早报记者看到的这份意向书复印件显示,在这份三方协议中,只有购买方和居间方(即中介公司)签字。该意向书约定,购房者以180万元购买这套房子,双方在意向书签订后15日内正式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随后,刘先生一直致电何波,要求与卖方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但何波都借口推脱。到9月初,当刘先生再次给何波打电话,却发现电话也打不通。着急的他跑到位于漕溪北路的福美来不动产门店才听说,何波已经卷款逃跑,而他自己只是被骗者之一。何波一共骗取了大约30万元的意向金。

  福美来承认管理漏洞

  “我们也是受害者,员工卷款逃跑,我们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昨日,福美来不动产董事长胡正华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工作人员卷款逃跑一事,胡正华坦承,由于福美来不动产成立刚刚一年,“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漏洞”。“按照公司的管理条例,经纪人员是不容易私自收取意向金的。但是,由于一些管理的漏洞,造成了何波此次骗取客户资金的事件。”他表示。

  他还表示,公司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并且会尽快与这些被骗客户联系解决这一事件,给予赔付。“对于很多客户而言,上家和中介之间,他们肯定选择相信中介。所以在目前很多交易中,客户会要求把钱款交给中介公司代管。交易完成以后,才转交给上家。”胡正华表示,虽然他们在人员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还是需要真正的第三方来监管。

  中介一年“经手”400亿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公司运营总监赵辉透露的一个数据显示,去年上海整个二手房的交易量是1700多万平方米,即使按7000元/平方米单价来算成交金额,每年二手房成交总金额为1200亿元。其中,30%购房者是全额付清,涉及金额为360亿元;70%是申请贷款的,首付款约为250亿元。这意味着整个二手房交易直接涉及的金额为600多亿元,而其中大约70%的金额是经过中介公司的,以此来计算,每年上海二手房直接交易资金中约有400多亿元与中介公司发生了关系。

  “中介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一般都不大,即使像中原地产这样规模的上市公司,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总额与每月公司账户上进入的资金量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以中介公司自身的能力来说,根本不具有承担监管交易资金安全风险的能力。”上海中原地产总经理谭百强同样表示,资金监管第三方的引入是必需的。

  业界建议第三方强制监管

  针对国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占压挪用交易资金,侵害交易当事人权益案件屡屡发生的情况,今年1月22日,建设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运行情况随时接受监督。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买房款必须存入交易专用账户,交由交易保证机构监管(即第三方监管),交易完成后转给卖方。

  不过,据早报记者了解,各地迟迟没有出台这一文件的相关执行细则。由于缺乏配套文件,建设部和央行的规定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上海汉宇地产总经理施宏睿表示,在香港,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引入律师行作为中间机构监管资金。在香港,由律师行作为监管机构已是惯例,而且律师行的公信力很高,所以在香港二手房交易中,买家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其他手续全部交给律师行。

  而在上海,目前已经形成了由中介操作的习惯,而且市场对律师行的认可还需要时间,没法很快引入律师行作为监管机构。

  “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由政府硬性规定,通过政府机构比如交易中心作为第三方进行资金监管。这种做法最具备可操作性,也可以在短期内执行。”施宏睿向早报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