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利率不变 每户最高贷50万

  自9月27日央行发布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和利率以来,各家银行已发布细则标准,不过还没有最后“答案”。可是如果第二套房是纯公积金贷款,则不提高首付比例,也不提高贷款利率,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处有关负责人认为,央行的政策明确表示不包括公积金贷款,因此,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没有变化。

  昨日,记者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在线咨询看到网民提问,于今年1月商业贷款买了第一套房。现在,想再买一套住房,用公积金贷款。问贷款利率、贷款金额怎么算。得到的回答是,“本次国务院10月出台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利率,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利率不作变动。如您使用纯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作变动,只要牵涉到商业贷款部分按照该贷款银行的利率计算(利率上涨1.1倍)。”记者从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获悉,如果第二套房的贷款是纯公积金贷款,则首付不会提高到4成。

  此前,2007年9月1日起,上海市已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作了调整。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从以户为单位计算贷款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且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另增加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10万元。一户家庭总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指出,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不在央行的新政范围,上海市除了执行最新的规定外,其他不变,如公积金贷款,一手房的首付至少20%,二手房的首付至少30%。

  另外,据了解,最近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是从2007年9月15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5年(含)以下贷款由年利率4.59%调整为4.77%,5年以上贷款由年利率5.04%调整为5.22%。

  另据媒体报道,北京等多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暂时不提高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以北京为例仍按“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房首付最低三成;90平方米以下住房首付最低两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