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进口须“原封不动”进市场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日前在查验过程中,陆续发现个别批次的进口婴幼儿乳制品没有在进境前标注中文标签,最后,这些乳制品被退货或销毁。
国务院于今年6月20日明确要求,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据宁波检验检疫局专家介绍,考虑到当前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敏感性,在向我国首次出口乳制品时,需要出口国政府主管部门接受国家质检总局评估、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进口商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等一系列程序。为了确保进口的乳制品质量安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求,对首次进口的乳品须按照我国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和官方卫生证书。宁波检测涵盖包括致病菌、三聚氰胺以及重金属等共计60余项,而且检测报告必须与进口奶粉的生产日期和批次一一对应。
“与其他大多数进口食品包装要求不同,宁波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在入境前将经检验合格的中文标签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而非简单的将合格的中文标签加贴在原标上。”昨天,宁波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装进口奶粉所采用的奶粉罐虽然看上去与国内没多大差别,但全部都是在国外生产、装好以后并注明原产国才能顺利进口,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国内分装的行为将禁止。
今年1月至8月,宁波口岸累计进口各类乳制品692.6吨,同比增长480.1%。其中,进口婴幼儿配方食品108.1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