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型企业建设保障房 可以选择自行分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不久前公开表示,政府将鼓励企业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可见,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将在未来几年中作为重点工程不断被政府推进。今年,太原有一批企业已开始利用自有土地自建保障房,满足本企业职工的住房需求。记者了解,目前,我省太钢、太重、太化等几家大型企业的保障房项目已经陆续开工。几家大型企业项目已开工

日前,记者在太钢线材厂保障房项目施工工地看到,9栋高楼目前正在地基处理阶段。该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有项目已经全部开工,手续也在积极办理中。届时这9栋18-20层的住宅楼,能安置1800多户本厂职工。这1800多套住房中包括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的回迁房等。

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说:“今年,太原市几家大型企业保障房项目均已开工,其中包括太钢集团、太重集团、太铁、太化集团、大众机械厂和西山煤电等。”

有土地就能申请建保障房

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如果企事业单位有富余的存量土地,就允许纳入市、县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用地,并统筹使用,所建保障性住房优先用于解决原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职工的住房问题。尤其是对于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可利用自有土地(包括工业用地等)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市政府出台系列扶持政策

太原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政府就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保障房,而今年,太原市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鼓励、引导产业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等建设保障房。

这些政策包括:政府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经营和管理环节减免税费,这其中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政府对参与建设、经营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的企业(单位),纳税确有困难的,还明确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

自建房中配建公租房、廉租房

太原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大型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保障房,均由建设单位分配。记者了解到,部分单位的分配标准、办法暂未定。

房管局人士同时表示,在企业自建保障房中,其中配建了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和廉租房,这部分房屋建成后,将由政府统一回购,然后根据《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廉租房的标准为:具有太原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660元以下(含660元)、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内(含13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房的标准为:具有太原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无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本报记者张磊

部分企业自建保障房项目

经济适用房项目:

太铁佳苑,占地190.9亩,今年计划开工建设总套数为4500套;太重九栋巷1-7#楼,占地403亩,共916套;太钢滨河小区占地112亩,总套数2418套。

公租房项目:

大众机械厂公租房30套;太重集团公租房280套;西山建工新苑67套。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太化时代花园一期项目占地12.5亩,开工总套数为354套;太化晋阳湖A区一期项目占地47.75亩,开工395套;太化晋阳湖B区一期项目占地35亩,开工32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