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户新规 居民外地购房可申请开无房证明
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深化,为方便本市居民在外地购房,本市近日出台了《关于本市户籍居民在外地购房需要出具产权登记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居民因在外省市购房,需要购房人查询其在天津市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并出具有关证明的,购房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询。申请查询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登记簿查询申请书。购房人不能到场须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据介绍,购房人户籍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以购房人姓名为条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查询,确无登记记录的,可以出具该购房人在查询时在本市无房屋所有权登记记录证明,并加盖权属登记查询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