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启动临时价格干预 92家批发零售企业受监控
记者昨日从赣州市物价局得知,赣州市92家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从即日起在经营成品粮(籼米)、食用植物油、猪肉、牛奶、液化石油气等5类商品中必须履行调价备案。
据了解,赣州市92家经营企业对上述5类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之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价格主管部门受理调价备案后,有异议的,将在3个工作日之内告知,并责令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视同对经营者调价无异议。
据了解,对于不履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不执行调价备案的经营企业,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