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内地发行27亿债券夺下2016年商业地产首单
近日,宝龙地产(HK.1238)旗下全资企业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在中国境内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拟发行的基础规模为10亿元,由于市场认购踊跃,宝龙及本次债券承销商决定执行超额配售规模17亿元,最终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7亿元。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表明了投资者对于宝龙地产品牌实力和发展潜力有着极大的信心,这也是宝龙在中国境内金融市场获得认可的重要一步。
宝龙表示,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能够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对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起到帮助作用。灵活运用多元化的融资手法,将协助企业对于优质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第一太平戴维斯应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本次发债涉及的商用物业提供全面专业估值服务。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许华芳表示:“在过去的一年,第一太平戴维斯上海评估团队以专业和坚毅的精神,成功融合国内外估价标准以符合国内发债规范,促成这次成功发行债券,我们认为第一太平戴维斯中国评估专业服务水平和精神是值得嘉许。”
第一太平戴维斯中国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刘德扬表示:“我们很高兴能再次与宝龙地产合作,也祝贺宝龙地产在内地的首次大规模发债获得成功。作为香港上市的宝龙地产,能实现在中国内地的成功发债是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标志,意义重大。以第一太平戴维斯的大型外资企业背景,并拥有国内评估一级资质,我们将继续深入市场为更多大型企业拓展中国市场的融资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