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解约的商业逻辑:后陈耀昌时代收缩策略

仔细研究上述几家涉及纠纷的业主方会发现,它们与沃尔玛签约的时间都处于沃尔玛中国区快速扩张的“陈耀昌时代”,而发生解约风波则几乎都是在陈耀昌离开沃尔玛后。

陈耀昌素有“铁腕”之称,其持有美国芝加哥大学的学士学位及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商学院硕士学位。2006年10月,陈耀昌开始担任沃尔玛中国区总裁兼CEO。其在沃尔玛期间并购了好又多,且力主大举扩张,扩张法则是在二三线甚至四线城市大力布点。这让沃尔玛中国区“陈耀昌时代”的门店数量大增,一度每年的新开店数量高达40多家,而其他同业者该数字仅为10家至20家,这让沃尔玛一举成为外资零售商在华门店数量最多的企业。

截至目前,沃尔玛依旧以在华约400多家门店的规模位居外资零售商第一。

根据上述多位业主方提供的资料,他们都是陈耀昌在位期间与沃尔玛签约合作,据张伟强、胡平等反映,最初签约时,沃尔玛方面十分积极。“现在想来,当时是十分符合陈耀昌的扩张思路,我们后来从沃尔玛内部了解到,当时沃尔玛对门店评估时的盈利性要求并不太严格,最看重的是扩张速度,因此签约时沃尔玛方很是积极。”马国正坦言。

然而,扩张是把“双刃剑”,在沃尔玛门店大增和并购的同时,“陈耀昌时代”也经历了整合好又多的阵痛以及因扩张带来的问题,这些都成为此后陈耀昌离职的“导火索”。2011年10月,陈耀昌离开沃尔玛。

在沃尔玛的“陈耀昌时代”结束后,沃尔玛中国区被指调整采购系统甚至变相裁员,而一些大区的结构也有所调整,当时沃尔玛表示,为优化中国区的采购体系,的确对全国的采购办公室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采购办公室将分别位于深圳、大连、北京、上海、武汉、成都、厦门和昆明等8个城市。

“沃尔玛中国区新CEO上任后,它们内部进行了一系列调整,这些调整就影响到了与我们的合作,比如最初那些积极型的开发人员都离开了,对接人几乎全部换了一遍,而与此前以扩张为导向不同的是,在陈耀昌离开后,沃尔玛开始以盈利为导向,假如一家门店被评估为回报期过长则很容易被"毙掉"。我们这些三四线城市的未开业项目或许就被认为是不良项目,索性连开业都不用开了。”马国正无奈地说。

沃尔玛的这种盈利导向思想或许可从其收缩政策中得到佐证。

去年,沃尔玛全球对中国和巴西市场提出缩水计划,要求关闭两大市场约50家业绩欠佳店,中国市场预计关闭25家店,沃尔玛数年前疯狂扩张时所选的一些地理位置不佳、营业额低的门店因此成为关店的“重灾区”。

本报此前报道过,今年3月,沃尔玛江苏盐城店、湖南常德店几乎同时关店,沃尔玛重庆南滨店正式停业,根据马鞍山沃尔玛方面的公告,当地2家店于3月31日起停业。短短一个月内,沃尔玛全国有6家门店被关闭。

沃尔玛中国区方面表示,其是根据市场评估关闭一些业绩不好的门店,这些被关闭的门店虽然占沃尔玛中国门店数量的近9%,但预计对去年至今年销售额的贡献仅占2%~3%。为使沃尔玛在中国市场更有质量地发展,因此采取这样的举措。

“连已开业门店都要大量关闭,更何况是我们这类还未开业或许就被评估为盈利性不强的门店,可能在沃尔玛看来根本没有开业的必要。说到底都是陈耀昌的快速扩张时代结束后,沃尔玛战略向盈利型调整的结果。这种调整无可厚非,但不能完全由我们埋单。”马国正说。

记者在采访中进一步了解到,“陈耀昌时代”的签约项目在建造中或许还有“硬伤”。

部分业内人士反映,由于目前市场竞争激烈、电商冲击巨大,因此卖场要生存除了将生鲜货品经营得当之外,在硬件上也要改革,比如通道要加宽、灯光更明亮等,但数年前签约的一些沃尔玛项目使用的是当时的老标准,比如以前接近1万平方米的面积即可,而现在新店面积必须至少在1.2万平方米;过去的通道可能不足4米,但现在必须4~5米;此外对于一层进二层出等出入口设置如今也有变化。

“大润发、永辉超市等同业者在新店的硬件改革上下足功夫,这更令沃尔玛的老标准店在细节上显得有缺陷。我们都是按照旧标准建设的门店。此外,我们这类三四线城市中,不乏一些本土或区域零售品牌已经营不错,现在想来,反而沃尔玛不一定有优势,这些或许都促使沃尔玛放弃了我们。”马国正认为。

上海商情-快速消费品研究中心反映,以前大卖场业态毛利率在10%左右,净利润率5%~7%,但如今很多业者毛利率仅5%左右,净利润率更是跌至2%~3%。商务部数字显示,2013年全国3000家零售企业平均销售额仅同比增长0.9%。加上电商冲击,实体业者的生意更被分流。

资深零售业专家、上海尚益咨询公司总经理胡春才指出,在2005年左右,外资零售商的确远比本土零售商有优势,然而这几年随着本土零售商的进步以及市场消费走低、电商冲击等,外资品牌未必有太大优势,有些外资品牌在三线城市可能一天的营业额也仅40万左右,至多勉强维持盈亏平衡,所以外资零售商的压力越来越大。

“沃尔玛的收缩策略可以从商业逻辑上被理解。但假如陷入纠纷那么应该是双方要检讨自己的责任,而并非单一方。比如沃尔玛是否可以完全不必赔偿,而业主方是否在当年签约时也过于盲目,仅看外资品牌而对零售业本质并不了解,起码业主方当时也不够谨慎。而事到如今,双方最应该做的不是一味指责对方,而是尽快寻找到解决方法,毕竟纠纷事件拖延时间越长则对沃尔玛品牌伤害越大,同时对业主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会加大,比如空置的卖场铺位会因纠纷尚未解决而难以找到接手方。双方应该快速理性解决问题。”胡春才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