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不见临期食品 竟变成赠品被捆绑销售

酸奶买四赠一、

买两袋饼干赠送一袋小包装饼干……

每当看到食品打折促销,

许多市民都会不淡定,

被这种“实惠”所吸引,

然而,很多人会疏忽,

结果回到家一看还剩几天或者一两天就过期了,看着买回来一大堆的食品,只能抓紧吃完。

此时,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明明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规定,

临期食品应该单独设立专柜,

然而,在长春市的一些大小超市走访,

却发现并没有设立。

现象 快过期食品混搭卖

对于快要过期的食品,一些超市最常见的促销方式就是混搭着出售,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些赠品是用胶带捆绑着出售的,例如记者拿起了一盒价值6.5元的酸奶,这种酸奶买两盒可以赠送一盒,然而这三个商品都是捆绑在一起的,赠品酸奶上会贴着一个“赠品”的标志。

然而,当记者试图想看一看产品的保质日期时,却发现已经被粘得严严实实,根本看不到。记者只能撕掉胶带再查看,上面写着生产日期是2014年2月28日,保质期是14天,到了3月14日就过期了,而记者查看是3月12日,如果稍不注意,这种酸奶就过期了。而捆绑出售的其他产品,也不是新鲜生产的食品,距离保质期也只有7天的时间了。

促销 产品赠送礼物捆绑销售

还有一类食品的促销方式是赠送礼品,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箱2013年8月12日生产的干脆面,到了2014年4月10日就要过期了,然而,记者3月15日在超市里查看时,购买这样一箱30袋的干脆面,可以赠送一个搪瓷汤碗。

在购买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很多市民只专注着查看赠品搪瓷汤碗的质量,并没有仔细查看干脆面的保质期。在促销员的介绍中,也只是极力推介赠品汤碗如何划算,折合市场价也得10元钱,一箱30元钱的干脆面消费者是赚到了。

对此,记者也询问促销员,这种促销干脆面是不是要到保质期了?此时,促销员才说,这不是新品推介,确实是要到期的产品了,厂家才让捆绑赠品出售的。而记者在一旁查看,多数的消费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并没有关注产品的保质期。

调查 超市里不见临期食品

记者根据市场上出现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在超市里难觅临期食品的专柜。走访中,记者询问超市的理货员,对方表示,超市里一般临期产品都会打折促销,或者买一赠一的方式,这样很快就可以出售,不需要设置临期产品的专柜。

询问中,记者还从长春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了解到,在超市里,产品的结账基本上都是扫码,如果临期产品降价出售,再重新扫描产品的编码,会增加工作量,还会影响正价产品的出售。

而在超市里,对于促销的产品,也都会重新粘贴一个新的条码,方便收银员在结账时识别。多数的超市里,都不愿意公布临期产品的信息。还有一些超市,在将临期产品捆绑销售的时候,会提高原产品的价格,让消费者雾里看花,不知道买的到底实不实惠。

据一家超市的理货员介绍,将临期产品和新鲜食品进行销售,还能拉动新鲜食品的销量,商家都愿意如此销售。

走访 其实市民并不排斥临期食品

那么,超市不设立临期食品专柜,是不是因为消费者不买账呢?对此,记者也到长春市的几家超市进行走访,42岁的家庭主妇孙女士说,她来到超市里,非常喜欢买香肠,看到促销的产品也都会多买一些。她认为,临期产品如果降低价格卖,她肯定会买的,因为价格上要降低很多,如果在保质期内食用,也是一件很实惠的事情。

还有的市民认为,超市隐瞒临期产品的实情,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市民李女士说,“快要过期的食品,并不是不能吃了,只要降低价格,自然就会有需求的顾客去购买,超市应该还消费者一个知情权。”

期盼 希望超市设立临期产品专柜

那么,到底什么是临期食品?对此,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临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在2007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了《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今后“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

由于此项规定为指导意见,并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对于超市的约束力并不强。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就是临期食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在要求中,记者查询到,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算临近保质期食品;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

然而对于这项规定,记者采访了长春市一家大型超市的负责人李先生,据他介绍,作为商家,不仅要追求利益,更要注重诚信,超市应该自律,倡议各家超市要把临期食品进行统一摆放,方便顾客来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