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导明确 外商投资穗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扩大

  昨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颁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进行规划和调整。

  引人注意的是,别墅、高档写字楼、中介等开发项目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据悉,新目录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目录分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三部分。其中在鼓励目录中,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而在禁止目录中,则涉及与国家经济安全敏感性的行业。

  在限制目录中,设有房地产一项,具体包括: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以及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也就是说,外商投资这些项目将受一定限制。

  记者随后了解到,外资在广州的房地产投资中一直占据重要比重,根据广州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今年上半年,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合同外资高达10.68亿美元,增长84.4%,约占同期全市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31.8%。折合人民币超过80亿元,约占同期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的30%,比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