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莲花36家门店将被划入物美商业旗下退守广东

在零售业进入微利时代后,各巨头间的资本运作风起云涌,继TESCO(乐购)与华润创业携手合资后,昨日,北方零售巨头物美商业(01025.HK)与泰国正大集团麾下的卜蜂莲花(00121.HK)共同宣布,物美商业将收购卜蜂莲花在北京、上海及中国其他省份(广东省和湖南省除外)的业务,包括36家门店,经营面积31万平方米,交易方式为相互持股。
由于卜蜂莲花持续亏损,因而此番门店卖被业界视为其未来或撤出中国市场的讯号。业内认为,尽管卜蜂莲花亏损,但其华东区门店位置正好弥补物美商业在华东区的弱势。而越发频繁的资本运作也折射出零售业掘金越来越困难。
卜蜂莲花卖掉36家店
昨日双双停牌的物美商业与卜蜂莲花在傍晚时分同时公告称,双方就建议由物美商业认购卜蜂莲花的少数股东权益;建议由卜蜂莲花认购物美商业H股的少数股东权益;及建议由物美商业收购卜蜂莲花的BVI实体(该实体持有卜蜂莲花上述36家门店)的业务,该等业务于2013年6月30日包括36家销售楼面面积约为31万平方米的店铺,其于2012年的营业额约为人民币71亿元(未经审核)的全部权益,订立框架协议。
据披露,物美商业认购卜蜂莲花的10.87亿股普通股及13.89亿股可转换优先股,相当于卜蜂莲花已发行股本总额约9.99%,代价为5.47亿港元。卜蜂莲花认购物美商业的2.06亿股H股,相当于物美商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13.77%,代价为28.92亿港元。物美商业收购BVI实体的全部权益,代价为23.44亿港元。
按上述交易条款计算,物美商业与卜蜂莲花双方的交易金额刚好完成对冲。完成交易后,双方仅发生股权变动,卜蜂莲花36家门店将被划入物美商业旗下。即物美商业用13.77%股权换得卜蜂莲花36家店和9.99%的股权。
物美商业抢占华东市场
这笔交易看似突如其来,却也合情合理。
记者采访获悉,卜蜂莲花早在1997年就进入中国市场,然而其目前在华仅56家门店(包括54家大型超市和2家超市),近几年扩张极为缓慢,数年内一直维持该规模,而同期入华的沃尔玛、家乐福等在华店数已达200多~300多家。同时,卜蜂莲花业绩表现也不佳,今年上半年,卜蜂莲花业绩亏损4674万元,为上半年报告业绩的13家主营超市的上市公司之中业绩不佳公司之一。去年同期,其亏损额曾高达7869万元。今年2月,卜蜂莲花被曝调整架构、计划裁员数百人,且关闭数家门店。
“在此背景下,卜蜂莲花卖部分门店很容易理解,这等于是一个扭转的机会——既然亏损还不如卖止损。尽管此番卜蜂莲花卖的是部分门店,但这被业界视作卜蜂莲花今后或逐步退出中国市场的讯号。”上海商情信息中心的韩姗月主任分析。
反观物美商业,其这几年资本运作频繁,先后收购新华百货、浙江供销超市、北京美廉美超市、北京超市发等,截至2013年6月30日,物美商业(不包含超市发)零售网络共计达到541家,其中大型超市145家,便利超市396家。上半年该公司收入总额达到了96.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5%,净利润3.4亿元,同比微增0.4%。
“可物美商业也有软肋,其主力在北方市场,对于华东市场还涉足不深,而华东市场却是一块‘肥肉’,卜蜂莲花虽业绩不佳,但其大量门店布局在华东,因而对卜蜂莲花30多家门店收购,有利于物美商业曲线抢占华东市场。”韩姗月认为。
记者注意到,物美商业在华东区的确布局鲜少,曾经还一度关店,但其对华东市场的扩张之心一直都在。
物美商业表示,此番收购将使物美商业得以进入华东地区等重要地区,这符合物美商业的战略。所收购店铺具有发展成熟的网络及优越位置,难以透过其他方式从内部建立。物美商业预期受惠于其营运诀窍、一体化及规模经济效益,而实现协同效益,对物美商业及卜蜂莲花的股东均有利。
零售业微利时代
物美商业和卜蜂莲花曾有收购交易。2010年,物美商业收购卜蜂莲花天津超市有限公司,接手其开设的4家门店,卜蜂莲花此后退出当地市场。
有业内消息称,物美商业极可能未来分批逐步收购卜蜂莲花在华门店。对此,物美商业和卜蜂莲花昨日均未回应,仅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零售业大手笔资本运作频繁,TESCO刚宣布与华润创业在华成立合资公司,由于TESCO在合资公司中仅占股20%,此举同样被业界猜测为TESCO未来或逐步淡出中国市场之举。
“这与零售业越来越微利有关,现在超市卖场行业毛利率仅10%~15%,净利率更低,与其亏损或微利,还不如通过资本手段运作或退出市场止损。而一些本土大型零售商则乘势拿下外资同业门店以扩大版图。”韩姗月指出。
上海商情-快速消费品研究中心“快消品年中金品榜”显示,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政府限制**消费的要求及电子商务冲击下,连锁超市零售业态进入微利时代。今年上半年,78家零售上市公司总营业额为4420.5亿元,同比增长10.78%,净利润137亿元,同比下跌2.95%。其中16家营收增幅呈现负数,21家增幅低于10%;35家净利润为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