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商品市场发展之路
标准的现货市场——活跃的中远期市场(OTC)——成熟的期货市场”,这是我们的顶层设计者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就为中国商品市场发展设计好的路径规划。这样的规划是理想的,也是符合发达国家历史发展潮流的,但其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需要我们认真去分析。
即期现货市场、现货批发市场——期货形式的中远期市场——期货市场,这是我们二十多年来的商品市场发展的实际架构,它似乎偏离了我们当初的设想。值得欣慰的是,中远期市场中还是有部分市场没有按照期货市场模式在发展,他们坚持盘面交易与现货接轨,这样既培育了不成熟的现货市场,也为期货市场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这在白糖、塑料、钢材和茧丝品种上显得尤为明显。
商品市场发展之路无论是顶层设计的,还是现实存在的,我们都未很好地解决现货市场不成熟问题,这也是导致中国期货市场不能很好发展的根本原因。现货市场发展是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的,西方国家的商品交易从不成熟到成熟用了上千年的历史,直到十九世纪中期才诞生了期货市场。
商品市场发展受制于经济制度与经济环境的约束。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与规则来达到制度变迁的结果,但相对于经济环境而言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关键是,我们需要的经济环境是与制度相适应的环境。经济制度可以用国家的权力来建立,但它是否适合经济环境就不是仅仅用权利就能解决的。现货市场的成熟度决定着期货交易的需求度,成熟度越高,参与期货交易的需求就越高。今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呼吁期货市场要接地气,要为实体经济服务,但是我们想过没有,在企业产品大量以即期形式销售时,他们的期货交易需求从何而来?
与美国相比,中国商品市场发展存在几方面不足:
第一,现货市场发展滞后,期货市场发展超前。中国现货市场发展仅仅才30多年,它与美国几百年发展历史相比相距甚远。中国的期货市场是在现货市场还相当不成熟的情况之下建立起来的,它属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与美国诱致性的制度变迁形成鲜明对比。
第二,参与主体存在较大差异。无论是现货交易,还是期货交易,中美在参与主体上大有不同,即或是21世纪的今天,能源等主要大宗商品需求者还是以国有为主,这与美国以私有为主的结构完全不同。企业性质的结构直接决定参与主体的结构,所以中美在参与交易的主体上形成较大差异。另外,由于中国的生产企业和贸易商缺乏实际的期货交易需求,导致中美在期货交易参与主体上也有很大差异。中国是以私人性质的投机者参与为主,美国是以机构和生产者参与为主。
第三,在影响交易的法律、规则、信息和仓储、物流等方面,中国远远落后于美国。美国有着非常完善的商品交易法律和规则,他们的法律和规则往往只规定你什么不能做,从未说你什么不可以做,这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在信息服务方面,中国远远落后于美国。美国定期发布的非农就业数据和密西根大学消费者信心指数不但影响着美国,甚至影响着世界。在仓储、物流方面,我们也远不能与美国相比。
中国基础市场落后的缺陷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否则中国商品市场发展永远不能解决协调发展的问题。至于如何解决现货市场不成熟问题,我们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国家应允许各种方式的实验,并给予那些为现货市场培育做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肯定,并从政策上扶持他们。为此,笔者给出以下建议:
一、根据中国自身特点,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商品市场体系。在商品市场体系设计上,我们不能照搬美国模式,因为美国商品市场体系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史,中国却没有这样的发展历程。当今美国,甚至在一些成熟的大宗商品上有形的现货市场都可以不存在,现货市场的交易功能完全可以由期货市场来替代。而中国呢?许多商品交易连即期都做不好,怎么去做中远期呢?与美国不同,中国的商品市场体系应该是:现货市场——中间市场——期货市场。中间市场是间于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的市场,它与OTC市场是不同性质的市场。
二、加强中间市场的理论研究。中间市场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在特定的中国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特殊市场。中间市场存在的价值在于它最大限度的培育好了现货市场。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中间市场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为此,我们应加强中间市场理论的研究,用成熟的理论去指导我们的实践,并惠及整个中远期市场业。
三、应赋予中间市场更多的交易功能。与传统的OTC市场不同,中间市场需要先进的交易方式来作为交易的效率保证,否则它是无法满足现货交易需求的。与期货市场相比中间市场的流动性问题将更加突出。期货市场参与主体可以是全社会,而中间市场仅仅是行业内。由于大量的现货交易体现在中、近期,所以它对流动性要求将更高,因为越迫近现货月,交易行为就将越收敛。中间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挂牌交易、品牌订单交易等形式亦可实行,这将更大地满足现货交易需求。
四、应将中间市场纳入证监会管理。与期货市场一样,中间市场同样实行保证金交易,这也决定中间市场亦存在金融属性。一个具有金融属性的市场其监管部门就应该是证监会,而不是其他职能管理部门。
五、提高中间市场门槛。一个具有金融属性的市场其建立条件肯定要大大高于建立一个公司的条件,所以提高中间市场门槛是必须的。
六、加强中间市场立法。立法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保护广大参与者的利益;二是保护守法市场的利益。
文章至此,也许人们在关注一个话题:就是为什么中间市场功能不能由期货市场来替代?笔者认为这与期货市场的综合性与职能有关。期货市场上市品种多,如果也实行盘面交易与现货接轨显然是不行的。一个交易所的上市品种本来就有十多个,考虑到根据需要还要不断增加上市品种,所以如果期货市场上市的每只品种都要按照中间市场的做法去做,他们一方面没有那么多的精力与能力;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期货市场本身功能发挥。经济越发展,社会化分工应该越细。各层次市场只要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相信中国的商品市场发展一定会达到满意的结果。
至此,中国商品市场发展道路应该如何走已经非常明确,就是要尽一切努力首先培育好不成熟的现货市场,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办法是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设立一个中间市场。
作者简介:
侯凡春,1993年至1998年从事期货交易,之后一直在中远期市场从事管理工作。2007年国家第一次对中远期市场进行整顿时,他就提出了中间市场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