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企可强制许可生产专利药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在面临突发性公共健康问题时,我国药企将被授予生产特定专利药品的强制许可。该议定书将在获三分之二WTO成员国接受后生效。
根据议定书,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
有利解决突发公共健康问题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指出,“议定书的批准有利于中国应对突发性公共健康问题”。2001年以来,艾滋病、肺结核、疟疾等流行性疾病给发展中国家及整个人类的公共健康带来严重威胁。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也面临公共健康问题。但是,由于无法逾越专利带来的药品的高价壁垒,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少发展中国家无法获得有效的廉价药品。议定书的生效,将有利于保障中国在紧急情况下解决突发公共健康问题时的药品供应,及时应对公共健康问题。
截至2007年9月底,美国、瑞士、韩国、印度等10个世贸组织成员已接受了该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