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有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菊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晓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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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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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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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比年初减少3,444.55万元,下降36.80%,系公司及子公司本期收回商品销售应收款及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应收款所致;
2、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451.99万元,下降87.30%,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2年度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已在报告期内收到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11,920.04万元,增长131.28%,系公司本期新增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776.97万元,下降89.33%,系公司及子公司计提的2012年度奖金已在报告期内发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0,210.02万元,增长51.39%,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收入及综合管理服务费增加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2,800.99万元,增长54.66%,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54.73万元,下降48.25%,系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资金理财,理财收益计入投资收益所致;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28.16万元,增长100%,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理财产品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9.22万元,增长3,108.97%,系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9.66万元,增长39.66%,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0,562.18万元,增长139.82%,系报告期内收到公司三期品牌风尚中心购房款及皮革时尚产业园购房订
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347.71万元,下降100.62%,系上年同期子公司北京新海宁皮革商贸有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款所
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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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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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无。
六、证券投资情况
无。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任有法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4证券简称:海宁皮城公告编号:2013-01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通知,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完成融资(以下简称“本次融资”或“本次交易”),用于本次融资的公司股份数为700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具体情
况如下: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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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融资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7.94%的股份,通过其100%控股的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间接持有公司21.0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承诺未来六个月内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的公司股票数量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三)本次交易系融资行为,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相关约定购回用于融资的公司股票;且本次交易待购回期间,标
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的意见行使。故本次交易实质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亦不存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
于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五)购回期满,如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海宁市资产经营
公司承诺会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回购标的股票;
(六)公司将督促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4证券简称:海宁皮城公告编号:2013-016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2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2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有法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宗荣先生、财务总监顾菊英女士、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保荐代表
人庞雪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