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20%个税政策雷声大雨点小 20%个税成“烟幕弹”
“国五条”中关于二手房严格征收20%个税的政策,被视为“最具杀伤力”的一招。该政策曾引发多地购房者的恐慌情绪。
但迄今为止,在一线城市中,20%个税政策却几乎成为北京的“独角戏”。
距离地方细则出台已近20天,上海、广州及深圳一直未出台20%个税具体执行方案,并且态度暧昧。广州一方面含糊地表示正在研究相关执行细节,另一方面则表示无法确定20%个税执行的具体时间表,深圳则表示将执行原有政策,目前没有进一步举措。
业内人士认为,20%个税政策可能会变成一剂“烟幕弹”,最后不了了之。
模糊化处理
在本轮调控中,全国首个地方版细则在广东诞生,粤版“国五条”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方面,提出严格执行中央“国五条”的规定,并未公布操作细则。
随后,作为广东省重点房价监测的城市,深圳出台的细则对“20%个税”政策进一步模糊化处理。
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4月1日公开表示,“国五条”细则强调严格执行征收个税,深圳将继续执行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案,不会有一刀切的想法。
深圳之所以如此表态“20%个税”政策,按照官方的说法,因为从2011年开始,深圳一直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征收房屋转让个税,20%交易差额个税并非新政。
2011年7月起,深圳出台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方案,简称核定征收,和原有的核实征收方式双轨并存。采用核实征收方式的,所纳个人所得税为计税价格减去房地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税金以及合理费用的20%,而核定征收则为计税价格的1%(或1.5%、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深圳官方认为,目前来看,两种方案并行效果较好,既能够抑制投资投机的行为,又不会打击首次置业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因此还将继续执行下去。
与深圳较为直接的表态相比,广州的态度比较暧昧。
广州市地税局局长揭晔日前公开表示,税务部门准备对二手房转让所得征20%个税具体操作细则讨论研究,但出台时间未定。
面对外界关于“地税系统与房管系统不同步,致使20%个税政策难以执行”质疑,揭晔解释,广州地税与房管局有共享系统,若经核定,能如实核实房屋原值的,一律按转让所得20%征收个税,若核实不了则按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即成交价格的1%)。此外,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唯一住房的免征个税。
“相关执行细则近期会公示,需进一步向上申报,还需要其他多个部门协商沟通。”根据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的表述,20%个税政策执行方案已经完成了研究、讨论和制定等过程,然而,申报后能否如期落地还需要视乎上一级的决定。
记者从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不同部门的说法并不一致。一位政府人士告诉记者,最后该税收政策能否落地,主要由税务部门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决定。
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分析,广州个税政策仍按老办法执行可能性很大。之所以作出这样判断,一是因为海南公开表明不出台新政,反映出中央对地方的要求并不严厉,另一方面,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也没有进一步的政策出台。
20%个税成“烟幕弹”
在深圳市国土部门相关人士看来,中央只是坚持要地方执行20%个税政策,并没有强硬要求摒弃双轨征收方案并行的做法,只要深圳不否决原有政策,依然符合国家调控的要求。
深圳某上市房企人士认为,深圳以此作为不执行“20%个税”政策的理由,有些勉强。
据上述房企人士所了解的情况,深圳在执行双轨征税方案过程中,部分房屋执行征收“20%个税”对楼市并无太大影响,深圳楼市早已度过了对这方面政策的缓冲和消化期,然而深圳一直淡化以往政策执行的效果,避免需要进一步升级征税政策,以免增加楼市的不稳定性。
“地方政府已经采取限价、控制销售节奏等手段,对房价控制目标和市场交易节奏进行控制,这样的结果是最直接的,既能控制好成交均价涨幅,也不会严厉打击楼市。”广州一家房企的研究部人士表示。
该人士认为,20%个税尚未落地,已引起交易市场的恐慌,如果进一步严格执行,将会对楼市活力产生负面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将难以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此外,上一轮调控对广州楼市,以及政府财政税收方面产生巨大的压力,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几乎没有任何动力打压楼市。
2012年上半年,楼市曾陷入低谷期,在房地产业税收方面,广州房地产业税收连续6月负增长,上半年降幅达14.38%,其中,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同比下降9.79%、2.25%和22.26%。深圳的情况也类似。
上述深圳市国土部门人士解释,如果20%个税政策执行,增加的税收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是有限的,并不足以弥补房地产不景气造成的财税收入缺口。
“国五条及各地方细则很可能将逐步烟消云散,没表态的不再表态,表过态的宽松执行。”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