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质量问题要零容忍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 严跃进/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房屋质量再次成为焦点话题。从房屋漏水到外墙裂开;从楼层高低不一到房屋沉降;从使用海砂到安装毒门框;从室外绿化不达标到室内甲醛超标,诸多问题似乎早已司空见惯。
房屋难过质量关,“房不胜防”,与诸多原因有关,如产品生产过程带来的先天性缺陷、部分房企长久以来对质量的轻视、监管环境存在制度纰漏等。归结起来,其实是各种“修修补补”心态一直在作祟。
房地产开发过程涉及环节多,从设计到材料供应,再到施工及监理等环节,即使各房企多次重申“质量第一”,也很难对具体项目及环节做到完美把控与监督,更谈不上对具体责任人的追究了。
与此同时,房地产施工环节多数采用外包形式,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导致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草率追赶工期等现象。在建筑成本控制过严的环境下,相关主体很容易在房屋质量问题上做各种小动作。
除此之外,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也使业主在收房时选择面过于狭窄。房企会拿合同的条条框框来反驳非专业人士的投诉,从而为房屋质量问题的掩盖提供振振有词的依据。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市场总体特征仍表现为需求量远超供应量。加上不动产的属性,房企在具体区域的供应上占据了垄断地位,从而可借各种“霸王条款”来压制相应投诉。随着房企的资金面趋紧、盈利空间压缩、成本大幅上升,部分房企在“降价”过程中也逐渐滋生出“降质”的冲动。就是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态度,才让房屋质量问题不断扩大。
监管环境存在制度上的纰漏,常常为房企不负责任的心态提供了藏污纳垢之地。比方说在房屋合格验收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在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环节上各司其职,导致了合格审查程序偏离正常轨道,最终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各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加上业主投诉无门,或维权成本过高,最后使房屋质量的投诉不了了之。比如在宁波(楼盘)某楼盘上,开发商认为其已拿到了合格证,已经完全符合交房要求了。因此,业主只能将当地的住建委及规划局告上法庭,从而发泄对房屋质量的不满。
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经常重复着如下流程:从业主收房的喜悦被打破到心里很窝火;从协商不成要求退房到忍无可忍对簿公堂。而房企也在业主拉锯式交涉过程中不断降低热情。从安抚业主进行小幅修补到选择沉默置之不理,再到法庭上的狡辩,都暴露出这种“修修补补”的心态。
“修修补补”的心态要不得。无论是修补房屋的瑕疵,还是修补与业主的关系,以治标不治本的心态来面对,都只能加快问题的恶化,而不能从实质上解决问题。房企要想立足于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就需要以根治顽疾的决心及“零容忍”的态度来对待房屋质量。
首先,要在房屋全生命周期中做好质量把关。竣工交房,不再是项目的终结,而是项目新的开始。没有过硬的房屋质量,一切高品质的物业服务都是空谈。应在项目各个环节层层把控,从而做好质量把关。
其次,侥幸心理要不得。房地产市场的市场化特征越来越明显,购房者将会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进行购房决策。忽视客户诉求,终究会作茧自缚,最后把自己的发展之路给堵死。房地产市场必然用严格的问责制来拷打这种侥幸心理。
房企到了必须以质量取胜作为生存法则的时候了。马虎敷衍、修修补补,终究会带来品牌堕落的“多米诺骨牌效应”。相反,从长计议、放远眼量才是房企所要采纳的战略思想。唯有流淌着道德血液的房企,才会以精益求精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来对待每一个项目,从而为居住者真正提供安全、舒适的房子,并最终赢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