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杭州开发区商品房成交上百亿

2012年的日历已翻过。

过去一年,开发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约110亿元,和2011年相比,增长约20%。这其中,新开工的商品房面积达148万平方米。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相比,比值约为3:1,也就是说,去年新开工项目比以往少,这预示着,2013年开发区的房产供应量将会下降。

 
2012年,全区共新批商品房预售7983套,面积85.8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6512套,面积71.28万平方米,商务办公1171套,面积8.7万平方米。尤其最后两个月,新增批准量明显增加,均超过千套。不过,其中商业办公套数和面积同比下降明显,仅占2011年的1/4。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开发区可售商品房达到7207套,面积84.58万平方米,其中可售商品住房4415套,面积58.02万平方米;商务办公2411套,面积17.09万平方米。

2012年商品房交易情况

●预售商品房

2012年,开发区共成交预售商品房8749套,面积85.8万平方米,金额104.55亿元,成交均价12186元/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成交6512套,面积70.2万平方米,金额84.85亿元,成交均价12088元/平方米;商务办公成交1904套,面积11.41万平方米,金额12亿元,成交均价10505元/平方米。

从各月新建商品房交易数据分析,3、6、7月的成交均超千套,其中1、2、7月开发区位居杭州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新建商品住宅签约套数最多的区域。特别是6月份,创下近三年的历史第二高。开发区个盘情况良好,每个月都有楼盘列主城区销售套数排名前十。如宋都·东郡国际在7月份列第一,龙湖·滟澜山在2月排名第二等。

  ●存量房买卖

2012年,开发区共成交存量房1290套,其中住宅1186套,非住宅104套。成交面积13.33万平方米,金额13.15亿元。

开发区存量房市场情况与预售商品房类似,具有一定的跟随性。总体而言,6月份最高,7月份次高。与主城区相比,开发区各月的存量房交易套数都排位靠后,但均价比值基本处于0.74-0.89之间。也就是说,同类地段的二手房和新房,二者的价格比值一直处于这个区间,较为平稳。

2012年开发区房产市场特点

●供给充足

从开发区1-12月批准预售和实际成交比例看,开发区商品房面积供求比接近1:1,供求基本平等。

截至12月31日,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可售商品房42514套,而开发区目前可售商品房达到7207套,占主城区的16.95%。

其中,可售商品住宅4415套,占主城区的17.2%;可售商务办公2411套,占主城区的19.26%。开发区可售商品房数位列主城区拱墅、江干之后。

  ●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热销

开发区1-12月实际成交商品住宅(含预售和二手)量为7698套,其中90平方米以下(含)小户型住宅成交量为5008套,占到本区域65%的比例。

刚需性的户型比较受到购房者的欢迎,销量不错的楼盘也大多是刚需性楼盘,价格依然是人们购房的首要考虑因素。

●商务办公由热转冷

受杭州市2012年2月起正式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办公等非住宅项目规划设计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影响,2012年新增批准预售商业办公的套数、面积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非常明显,仅占去年的1/4。

同时,商务办公的成交套数、面积也明显下降,与前一年的火爆形成明显反差。2012年成交商务办公1904套,面积11.41万平方米,金额12亿元,10505元/平方米的成交均价基本与去年持平。

  2013年,稳字当先

2012年,国家房地产调整继续收紧,杭州的房产市场经历了博弈、调整、回暖,最终步入平稳,下沙也不例外。

面对目前的房产市场现状,2013年,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开发区商品房成交规模和价格保持平稳发展。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

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

今年,开发区将运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商品房预售资金通过杭州商品房资金监管直联专用POS,直接汇入监管项目的资金监管账户。

也就是说,顾客付给房产企业的定金、首付款和一次性付款等,将直接打进资金监管账户,避免了被房产公司挪作他用的风险,真正实现了“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如果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定金、首付款及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签订后超过10天未进入监管账户的,系统将自动停止该预售证的合同网签资格,待资金进入后再予恢复。

对按揭款逾期不转入资金监管账户或违规转到其他账户的,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暂缓办理该银行该预售项目的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

  继续规范限购查验方式

严格执行限购政策

2013年,开发区将严格执行杭州市限购政策,对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进行限购查验。切实按照规定,对在本市已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进行限制购房。

另外,开发区还将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限购业务培训,要求他们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住房限购政策,按规定核对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提供二手房买卖居间代理服务,不得违规开展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等变相违反限购政策的业务。

  进一步规范预售许可

加大违规销售处罚

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将继续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预销售计划的管理,合理安排开发区住房供应节奏。

另外,通过对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进一步规范预售、销售以及资金监管环节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经营行为的动态监管督查,严禁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处罚,充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积极组织开展置业活动

推动可售房交易流通

目前,开发区内房产供给充足。开发区将积极组织区内房产企业,参与省、市房交会,积极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多途径地正面宣传、推介开发区房产项目。

另外还将联合相关单位,策划主办下沙置业节、房展节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有效促进开发区可售房的交易与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