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衣送去干洗被人取走 干洗店赔偿500元
张女士把两件皮衣送去干洗,皮衣却被别人取走。监控录像也无法看清取走衣物的人是谁,而张女士也没法证明皮衣的价值,这让如何赔偿犯了难。海淀法院最终调解,干洗店赔偿张女士500元。
张女士诉称,她将两件皮衣送至中关村某干洗店保养,没想到取衣时却被告知,其中一件皮衣已经被自称是其丈夫的男子取走,而张女士丈夫完全不知此事。张女士称,皮衣是她在2008年购买的,价值2000余元。张女士认为,取衣的小票原封不动在自己手里,干洗店未见取衣小票就让人取走衣服存在过错,应予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干洗店提交了取衣男子的录像视频,视频是干洗店旁一家银行的监控画面,画面仅拍摄到干洗店门口一小块区域,画质模糊不清。且画面中的男子戴着一顶有帽檐的帽子,没有正脸面部图像,无法辨识其是否就是张女士的丈夫。用这样一段视频比对张女士丈夫的照片,干洗店的店员也不敢确认。
与此同时,张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取衣小票作为证据,但小票中仅写着皮衣两件,关于款式、品牌、价格、新旧程度等均没有标示,而张女士购买皮衣的小票早已丢失。如何确定皮衣的价值,张女士也犯了难。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审理的关键是明确举证责任的分配。在本案中,干洗店对皮衣确已被张女士丈夫取走负有举证责任,张女士对皮衣的价值负有举证责任。考虑双方均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其各自主张的现实情况,法官中止庭审并在对双方进一步释明后开始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合意,由干洗店一次性赔偿张女士500元。赔偿款当庭履行,张女士直接撤回起诉。
■法官建议
消费者在购买金额较高且将来有送清洗可能的贵重物品时,应注意保管好购物小票等凭证,并在送洗时要求干洗店在服务单据中注明物件的品牌、款型、质地、颜色、新旧程度等信息,以便出现丢失与破损情形后有赔偿依据可循。建议干洗店在收件时注意检查物件破损、脏净、新旧程度,并将此情况告知送洗人后如实记载入服务单据;对因面料质地、性能变化等可能出现洗涤效果不佳的情况明确告知送洗人,并在服务单据上注明;一定遵循“见票取衣”原则,尤其对于贵重物件,如遇非送洗人本人无票取件情形,应先向其核实送洗人信息,在核实无误后及时与送洗人取得联系,经送洗人确认后让取件人书写取件收条,并留下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