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瓶装水合格率为87.2%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2%。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等20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14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其中:抽查了101种饮用纯净水、32种饮用天然矿泉水、15种饮用水。

  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7%;而部分中小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反映饮用水卫生质量状况的重要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高低,表明饮用水受污染的程度。

  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菌落总数为2200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400倍;有1种饮用水产品大肠菌群为21MPN/100ml,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7倍。

  少数产品电导率不合格。电导率是反映饮用纯净水去离子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饮用纯净水纯净程度的特征指标。抽查中有少数产品电导率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电导率为24.8μs/cm。

  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亚硝酸盐是反映饮用水产品质量的污染物指标之一。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亚硝酸盐超标,其中有1种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亚硝酸盐为0.025mg/L,为国家标准规定值的5倍。

  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主要是阳离子、阴离子的含量范围及溶解性总固体标注不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