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 曝购房七大陷阱

购房无疑是许多人一生当中的大事,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经验,许多家庭对房屋买卖中存在的不少陷阱很难一眼识破。近段时间,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收到的房地产消费投诉不断增加。为此,广西消委会于7月18日发布

2011年5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范房地产消费陷阱。

据了解,广西消委会接到的房地产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售楼小姐口头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书中设置陷阱,让消费者无法辨识,消费者签订了损害其利益的协议书后维权困难;开发商向消费者介绍房贷政策时,不按国家政策进行宣传,一旦出现偏差就把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建筑物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发现后,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据广西消委会一名负责人介绍,目前房地产行业存在七大“陷阱”,消费者请擦亮眼睛,谨慎绕行:

其一是“捂盘”惜售。在新楼刚开盘时,有一些开发商事先把位置不好的房子拿出来销售,好位置的房子反而被保留下来,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目的就是为了在后期的销售中提高价格。

二是在“样板房”上耍花招。通常,样板房是购房者了解楼盘最直观的方式,也是衡量房屋质量、结构的因素之一。但是,一些开发商有时会利用装修中的视觉误差来诱导消费者。

三是引诱消费者先交定金后签约。一些开发商口头告知购房者夸大的房屋面积,并让购房者交付定金。然而签购房协议时,购房者才发现房屋面积“缩水”,这时很难索回定金。

>四是某些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有误导性。消费者受广告误导后购房,若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在裁定时,是以合同为依据,而不以广告宣传的内容为依据。

五是“精装房”不精。精装修的房子,免去了消费者购房后装修的麻烦,尽管房价不菲,还是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一些开发商推出的精装房,其装修用材明显与装修价格不符。建议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在合同中明确“精装房”的装修标准、所用材质、价格、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以免上当。

六是按揭贷款。一些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在楼盘刚开始销售的时候,假借自己公司员工的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以套取资金,然后再将这些房屋出售给消费者,并且往往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这种房子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往往会有麻烦,甚至很长时间办不下来。

七是房屋面积“缩水”。遇到这类陷阱时,消费者应当特别注意合同中对房屋面积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的准确值需要实际测量,而并非是使用面积与开发商单方确定的系数相乘的简单算法,这往往是很不准确的。一些开发商利用消费者难以测量出实际建筑面积的情况,往往单方面虚增系数值。对此,消费者要高度警惕,必要时,应请有法定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