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二手房交易税费按评估价征收 从今日起试行
今天起,海沧各类存量房将全面实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交易计税价格征缴税费,这将有效杜绝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以签订“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逃避缴税的现象。
此次以海沧为试点,计税价格由地税部门通过评估软件自动生成的评估价来确定,相关部门表示,这个价格将更加接近实际成交价,有效杜绝“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逃避缴税的现象。
据悉,全市将在2012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新的二手房交易税费政策。
提醒 教您算二手房交易税费
二手房交易的计税价格变了,但是税费及税率没有变。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共有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费。
●营业税及附加:5.55%
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普通住房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全市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含)以下。)
●契税:3%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按1.5%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其他按3%征收。
●个人所得税:1.5%
个人出售房产,有增值但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按收入全额征收1.5%的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0.5‰
售购房双方以合同记载金额为计税依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及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土地增值税:1%
按转让收入全额的1%征收土地增值税。
备注: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