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国庆再出“强制”条款遭消费者质疑
“回到家才发现事先点的酸辣汤都没给上,却出现在结账单中,”一位交纳了押金如约用餐的消费者表示,节日期间预约餐厅用餐现场混乱,没有固定的服务人员为其服务,导致了用餐出现不少花冤枉钱的“乌龙”事件。
“预订郭林家常菜必须在预订当天现场点菜,并交纳300元押金,”家住黄寺大街的唐先生说,以往一个电话就能预约用餐的餐厅,在刚刚过去的“十一”假期期间,首次提出不接受电话预约,并提出若干“强制”条款,否则将不接受顾客预订。随后记者咨询了东坡酒楼、小尾羊火锅等十余餐厅,对方均表示只接受现场预订,并须交纳100-500元不等的押金,押金将冲抵消费者结算的餐费中。
对订餐收取押金的一家餐厅负责人透露,“五一”期间经常有电话订餐退订或反复更改用餐日期等现象,给餐厅的运营造成一定的损失。
“而节日期间,餐厅的主要用餐对象就是附近的居民,流动客流较少,”他说,如果这样的“跑单”现象增多,造成餐厅内的活鱼、鲜虾、蔬菜等原料的损耗加大,加之须付员工的三倍工资成本,餐厅在假期的毛利则不升反降。于是,他们开始试行现场订餐、预付押金、事先点餐等节日订餐条款,防止订单流失的损耗。
尽管这种模式保证了餐厅的利益,但不少交纳订餐押金的消费者表示,商家收取了押金、预制了菜品后仍存在不少问题:消费者交纳的订餐押金普遍得到一纸收据,说明性的语句几乎没有,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由于节日期间服务员工资加倍,不少餐厅的服务人员减少至一半或平时的1/3,用餐时服务质量大大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