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必需彻底铲除"楼霸"
此前被媒体曝光的太原“楼霸”现象,8月31日又上了央视《经济半小时》和《新闻30分》的荧屏。9月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建小区装修和材料搬运管理的紧急通知》。
新建小区装修和材料搬运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之一。新建小区中出现“楼霸”垄断装修材料,肆意抬高搬运费,甚至强买强卖,严重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装修秩序和物业管理服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决打击“楼霸”,营造良好的装修与物业服务环境。
按照要求,各市、县要尽快制定排查方案,抽调专门人员,对新建小区的“楼霸”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排查范围和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工作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要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2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业管理处。
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小区中是否存在肆意抬高搬运费、垄断装修材料搬运、暴力强买强卖等现象。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组织、参与、指使他人垄断搬运材料,存在与“楼霸”签订内部协议、收取管理费等现象。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楼霸”行为后,是否出面制止、报案或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是否存在故意纵容现象。
各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新建小区装修和材料搬运的监督管理,将其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建设领域整治工作的范畴。要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明确要求,防止出现“楼霸”现象。要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一经发现“楼霸”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
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内有“楼霸”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通过签订服务协议、收取管理费、不允许业主利用电梯运送装修物品等方式,支持、纵容有关人员强制向业主销售装修材料、搬运物品。
对存在以上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进行降低资质等级、记入不良经营记录等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注销企业资质,并将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再申报相关资质;触犯法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