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关于收购吉林草还丹药业股权后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已在2008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决议,有关决议内容和收购公告详见公司2008-027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08-028号《关于收购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刊登于2008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现已付讫全部股份转让款,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