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大力整治皮革 印染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菏泽市环保局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农村环境突击月”活动,全面清查、取缔“土小”企业,整顿违规建设项目,查处超标排污行为,解决久拖不决的环境信访问题,推进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共排查企业2777家,635家企业被查处,290家“土小”企业被依法取缔、关停。
菏泽市环保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农村环境突击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抽调25名执法人员成立了5个督导组,由5名局党组成员任督导组组长,负责10个县区的督导工作。按照调查摸底、整改纠正、督察、验收4个阶段的计划要求,督导组与各县区环保局采取分片包干、逐乡逐村、走访群众和查阅工商登记、排污收费、统计报表等方式,对全市162个乡镇办事处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个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乡村化工、印染、皮革、冶炼、畜禽养殖等企业,特别是对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排查。经排查发现,全市2777家被排查企业中,2142家企业符合环保要求,占77.1%。其他635家企业中,需要补办环评手续的有345家,需要关闭或取缔的有290家。
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菏泽市提出具体了整改标准和要求。对发现的“十五土小”和“新六小”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拆除生产设施,并采取断电措施。对违反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已进行环评但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责令依法限期整改;没有环评但在国家和地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立即责令停产并补办环评手续;对既无环评又不符合政策的一律予以取缔。新上符合环保要求的化工项目,要向县区工业园区和化工聚集区集中,在乡村建设的化工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老污染源,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进行停产整顿,待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