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城百货:我们卖的百分百是真钻
26日报道《天河城百货卖假钻?》见报后,天河城百货方面迅速作出反应,于26日下午约见记者,副总经理黄小敏向记者介绍了有关张小姐投诉个案的处理过程,并出示了相关文字记录,再三强调:“在天河城百货出售的是百分百的真钻!”
针对张小姐“我买到手的石头,肯定不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的说法,天河城百货金饰商场孙经理明确表示:“我们出售的,就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钻石;而消费者拿回来要求保修的,却不是我们出售的那一粒。”
天河城百货:“消费者拿来保修的石头,不是我们出售的”
据孙经理介绍,消费者张小姐的确曾于2007年1月,在天河城百货金饰商场购买了一粒售价为3264元的钻戒,但钻戒的品牌是“灿业”,而非“千禧之星”。张小姐于本月17日把脱落的“钻石”拿回商场保修,当时营业员用测钻笔一测,的确没有响声,以柜台现有的检测手段来判断,基本可以判定这是一粒假钻石。
“消费者当时反应很强烈,所以我们建议她在供应商的陪同下,把石头拿到权威鉴定部门去鉴定。”于是,本月19日,在广东灿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一名姓焦的业务员陪同下,由张小姐本人将脱落下来的石头送到位于东风东路的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做检测。
检测结果是:送检的“钻石”根本就不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因为重量不符。“鉴定书的钻石是14份(即0.14克拉)的,而送检的那一粒是22份的。而且,更重要的是,22份的钻石,由于重量、尺寸不同,是根本无法镶在那个戒指托上的。”据此,孙经理认为,由于消费者拿回来的石头,根本就不是当初商场出售的商品,所以,商场方面没有保修和退换的义务。
黄小敏向记者表示,灿业是与天河城百货合作近十年的老供应商,“尽管消费者拿回来保修的石头,确实不是我们所出售的商品,但本着为消费者服务的态度,我们还是愿意与供应商进行协商,以会员的优惠价格再替张小姐镶一粒真钻到戒指上。但这一建议被张小姐拒绝了。”
天河城百货金饰商场麦主管曾经手处理过多宗消费者投诉。她表示,前两年也曾有一个消费者,拿着一粒“钻石”回来投诉是假的,“后来证明那一粒东西是从她衣服上掉下来的装饰品,根本不是钻石。对这种情况,我们当然不能承担退换的责任。”
天河城百货在场多位人士均强调:“我们公司一向非常注重公司信誉,不可能为区区3000多元来欺骗消费者。”
千禧之星:“我们太无辜了”
26日下午,来自深圳市千禧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位姓沙的先生对记者表示:“我们太无辜了。”据他介绍,“千禧之星”向天河城百货供货已有五六年了,但出于经营考虑,专柜在商场的位置不停地变动,基本上四五个品牌每周轮换一次,所以“消费者一时间找不到我们的专柜也是有可能的”。但张小姐手中的钻戒,的确不是“千禧之星”的产品,而是同商场另一专柜“灿业”的产品。沙先生这一说法,也得到“灿业”公司相关人员的确认。
记者问:“那么,在由商场开具的发票上,为什么不写明是哪个品牌的商品呢?”天河城百货金饰商场孙经理表示,这是商场惯例,“通常只有大品牌如周大福、谢瑞麟会把品牌名写在发票上,国内品牌名一般不写在发票上”。
消费者:“我送检的石头,就是在商场买的。”
由于在一些关键性的细节问题上,商场和消费者的说法有诸多矛盾之处,就此,记者于26日下午电话采访了张小姐。
问:当初你购买钻戒时,是否经过测钻笔检验?商场方面表示,每一粒钻戒出售前,售货员是一定会用测钻笔现场检测给消费者看的。这是惯例。
张:没有,肯定没有。当时我是即兴买下这钻戒的,事前没有掌握什么专业知识,所以根本不知道有测钻笔这个东西,售货小姐也没有向我介绍,她只说有鉴定证书保障,钻石不可能是假的。我也相信了。
问:商场方面表示,经权威部门检测,钻石尺寸不一样,形状也不一样,原来的钻石石重0.14ct,接受检测的钻石石重却为0.22ct,而且你送检的石头根本无法放在指环的托上。对此,你有什么说法?
张:当然不能!原来戒指指环上的托有6个爪,钻石脱落时,其中的3个爪断了。拿送检的石头按在已经损坏的托上,肯定是不吻合的。
问:商场方面提出质疑,你是否确定钻石是在你睡觉的时候脱落在床上的?有没有可能是其他的饰品脱落在床上了呢?
张:肯定是。睡觉前,我都会习惯性地看看手指头上戴的钻戒。那天晚上入睡前,戒指确实是完好的,醒来就发现钻石脱落了,后来在床上找到的。我平时也不戴头饰,睡衣上也没有镶嵌钻石状的饰品,这钻石肯定就是戒指上原来的那一颗。
问:你认为商场出售给你的石头,不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那戒指的指环是否是真的呢?
张:指托是真的。去验测钻石时,售货小姐也顺便帮我把戒指的指环也验了,后来在天河城四楼的省工商局直属分局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验了一次,结果都显示指环的确是K金。
问:据我们了解,你所购买的品牌并不是“千禧之星”,而是另一个牌子,叫“灿业”。这是怎么一回事?
答:我一直不知道自己买的钻戒是什么牌子。在鉴定中心测出这是一粒假钻后,我于本月21日去到当初买下这枚戒指的专柜,要求弄清楚品牌名。一名短发的售货小姐用带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告诉我这是“千禧之星”,我当时听不清楚,那位售货小姐便把“千禧之星”这四字写在一张作废的发票给我看。我曾再次询问,但对方回答依然十分肯定。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知道“灿业”这个品牌名。
问:商场方面强调,大公司肯定不会因为3000多元而欺骗消费者砸了自己的招牌,对此,你怎么看?
张:我当初也是出于对大公司、大商场的信任才选择去那里购买钻戒的,万万料不到会出这样的事。我是由于钻石脱落才非常偶然地发现买到了假钻石,我想,不知道还有多少消费者买了假钻戴在手上,可是自己根本不知道!
记者的话:
当事一方认为,“我们出售的钻石是真的,有鉴定书为证”;另一方则认为,“我买到的钻石是假的,根本就不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
那么,这粒真假难辨的“石头”,在鉴定中心拿到“出世纸”后去到商场柜台,由商场出售给消费者,又由消费者手中再次送检到鉴定中心,一番“轮回”后居然完成了由真变假的“质变”,其中奥妙何在?如果的确存在“调包”行为,是谁在调包?究竟是谁欲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