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饭店强收茶位费

  福州来厦旅游的林先生和另外3位朋友,昨日在禾祥西路好又多旁边的一家大饭店用餐,饭店在一楼打出的广告是“十元每人茶点任点”。

  林先生等4人上楼用餐后,却被另外收取每人3元的“茶位费”。林先生表示不知道要收茶位费,服务员说桌上牌子有写。林先生拿过牌子看,果然发现在背面有一行字,但是几乎所有的桌牌都是背面放置,看不到茶位费的标示。记者就此事询问市物价局,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收取茶位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并且要在醒目位置标明,否则就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价部门就要查处。市消保会工作人员表示,经营者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强迫消费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