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8家餐饮业单位原料采购受检无一合格
由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牵头的全省“卫生监督2号”行动日前已全面展开,此次整顿的内容是:餐饮行业食品原料的采购及使用情况,整顿范围包括宾馆、饭店、酒楼、火锅店、快餐店、小吃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等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连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大连市8家3星级以下餐饮业单位进行了检查,8家单位不仅在食品原料采购及使用方面毛病不少,其他方面也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4月初,大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制定了《大连市2007年餐饮业原料采购及使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本方案》。
从4月21日起,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二科的执法人员针对食品原料采购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23日上午,记者跟随卫生执法人员来到中山区同兴街某西餐厅。在厨房内,执法人员发现:食品加工中待使用的3罐卡夫芝士粉,已经过期;一些定形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没有任何中文标识。在被问及“能否出示食品原料的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时,该餐厅负责人竟回答“没带”。
23日15时左右,执法人员来到中山区解放路一家茶餐厅,发现厨房凉菜间内不仅有超期食品,定形包装食品的标签标志也不齐全。在执法人员让餐厅负责人出示食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书时,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疏忽,没有及时索取”。
市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二科科长郭万春告诉记者,在这8家餐饮业单位中都存在各种卫生问题,其中以食品原料的采购及使用问题尤为突出。有些餐饮业单位管理意识缺乏,导致食品采购中出现不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经营执照等食品安全证明。这样就可能导致一些不安全食品流入餐饮业市场。
据了解,卫生部已将“餐饮业原料采购及使用”作为今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这项工作做好了,不仅可防止“陈化米”、“垃圾猪肉”、“毛发水解酱油”等有毒食品流入餐饮单位,还能促进餐饮单位增强自身卫生管理意识。
据悉,存在问题的8家餐饮业单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