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届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揭晓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美食之都”的指示精神,推进餐饮业“信用工程”建设,树立行业典范,进一步履行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环保法》、《劳动法》等赋予的职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继主办(2003至2004年度)重庆市首届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之后,会同市商业委员会、市商业联合会、重庆日报联办的(2005至2006年度)重庆市第二届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暨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于2月11日揭晓。重庆宾馆等50家餐饮企业、王和声等60名餐饮相关从业者,分别荣获2005至2006年度“重庆市第二届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重庆市第二届餐饮业诚信经营先进个人”称号。
餐饮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的强势增长点,餐饮作为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保障消费、扩大就业、稳定社会都有着积极的作用。此次评选活动以“优化行业结构,树立行业典范,提升行业形象,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市民消费信心,共同把我市餐饮业做大做强”为宗旨,围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的主题,遵循工商、卫生、质量、流通、税务、劳动、环保、物价、消防、治安等职能部门的要求,按照卫生状况、菜品质量、就餐环境、管理水平、公益业绩、员工待遇、人气指数等标准,采取群众评议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餐饮业进行了系统的“检阅”。
市消委负责人介绍说,这次评选之所以能够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其范围广(拥有良好企业文化的酒店、中餐和火锅等酒楼均可报名参加)、门槛高(参评企业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长期善待顾客、供应商及员工;参选个人必须是行业中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企业法人代表或职业经理,其创新意识和管理才能得到业界普遍认同)、评审严(全方位按照评选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介绍,在做好评选工作的同时,上榜企业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将入刊《重庆美食》(包括《新重庆餐饮业发展概览》、《重庆餐饮业发展报告》等)大型文献中。
市工商局领导称,此次评选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诚信为本、信誉至上”应是企业经营的宗旨,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被评为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是社会和消费者给予的褒奖,是荣誉更是动力,同时也是压力。获奖的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都是我市餐饮业中的佼佼者,同时也是我市餐饮业加强信用建设的榜样。按照《重庆市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暨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和《重庆市消委消费者信得过企业和满意商品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不搞终身制,如果上榜企业和个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不兑现承诺,有违规、违法及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在核实无误的情况下,随时取消其资格,并在《重庆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告。
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商委、市消委等领导表示,重庆要真正成为中国美食之都,餐饮行业必须从整体上解决好5个问题:一是由个体户向企业家提升;二是小作坊向品牌企业转变;三是诚信经营与理性消费的和谐;四是优质优价与换位思考的平衡;五是善待顾客与善待员工、供应商、加盟商一致。而诚信经营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只有这样才能营造餐饮业和谐的消费氛围,让食客吃出健康、吃出文化,把重庆餐饮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重庆餐饮经济的发展。
行业发展先进工作者代表、市火锅协会秘书长李乾惠,品牌建设先进个人代表、望海天天渔港总经理邓建生,优秀职业经理代表、百龄老友谊大酒楼总经理朱亚光等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他们一致认为,能够有机会参与这样的活动,正是经营者人生价值和企业商业价值的体现;也只有通过这样权威、公平、公正的评选活动,才能让广大市民对品牌餐饮企业有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参与本次活动,能够获得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帮助企业在诚信经营过程中找准自身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