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为平板电视产业提供政策支持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2008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调整降低了TFT—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用背光模组的光学元件等部分电子产品享受最惠国关税税率。相关专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是近两年来我国政府出台的扶持平板电视产业一系列政策的延续,但短期内不会对终端整机价格产生影响。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已对256个税目的信息技术产品全部实行了零关税;2008年我国未对其他电子产品最惠国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只对部分消费类电子产品、元器件及部分电子产品专用原材料进口暂定关税税率和税目进行了调整。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协议,进一步降低了部分电子产品的协定税率。为促进科技进步、企业创新及电子产品产业链向核心产品延伸,2008年我国新增了TFT—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用背光模组的光学元件、液晶显示器背光模组用冷阴极灯管、液晶显示屏用原板玻璃、液晶玻璃基板及制造平板显示器用超声波清洗装置等零部件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继续对液晶显示板、等离子显像组件及其零件、光学平板玻璃(厚度0.7毫米以下)、等离子模块生产用高应变点玻璃(应变点在550摄氏度及以上)、导电玻璃、石英玻璃(平整度小于等于1微米)及生产等离子显示屏用的银电极浆料、介质浆料、障蔽浆料、荧光粉浆料等平板显示器生产用零部件、原材料实行暂定税率。

    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副司长王秉科表示,由于技术的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彩电行业乃至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都在不断涌现,不仅带来产业间的融合发展,也使行业竞争格局发生快速变化和重新组合,这给我们带来了新的产业发展机遇,同时也为企业带来了技术、资本、人才、市场等多方面的挑战。在应对这个大变局方面,企业自身需要保持敏锐的嗅觉和应变能力,同时政府也将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加强信息产业科技基础平台建设,抓好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建立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和应用服务中心,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行业运行模式。国际上,在这个产业上有竞争力的国家和地区无一例外都有政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扶持。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依靠企业自身发展难以达到产业发展的目标,政府的支持和扶持不可或缺。目前信产部正在研究有利于平板显示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和科技部通过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研发资金安排方式,对有关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平板显示电视、数字电视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给予专项支持。

    奥维营销咨询公司研究总监盛哲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平板电视核心技术缺乏,不少元器件都需要进口,不仅关税高,运输成本也一直居高不下,在成本增加的同时,企业的竞争力大打折扣。此次关税调整虽然只是针对上游的产品元器件,但是通过传导效应,整机厂商也可增加成本的控制能力,提高竞争力。但从短期来看,由于国内厂商对电视面板的供应有限,长虹的等离子面板项目还没有投产,因此,关税下降的效应不会那么快的显现出来,平板电视的价格短期内也不会因此有大的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