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进行调整,以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需要。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申报附列资料“预征率”行次由原来的1行变成3行,分别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和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