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某联华超市店长助理挪用公款狂买彩票
为了填补因自己疏忽而弄丢的万元营业款,超市出纳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114000元购买彩票,企图填补款项空缺。近日,温州乐清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何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何某,男,今年23岁,湖北人,在乐清市北白象镇的联华超市担任店长助理兼出纳,负责超市营业款送存银行工作。今年3月13日下午,何某拿着39000多元营业款打算去银行存,结果将钱忘在了公交车上。因找寻无果,何某向店长汇报了丢失营业款的事情,店长要求其尽快把丢失的钱补齐。何某几经努力凑了20000多元钱,不过仍有19000元缺口。
3月20日左右,何某怎么也想不出办法,于是就用还未存入的营业款购买体育彩票,想用中彩票的钱补缺。此后,他利用出纳的职务之便拿走营业款,并将核对账目的时间延后。
通过体育彩票销售员了解到,何某几乎每天都去买彩票,一开始只买十几元,后来买得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买了七八千元。
何某挪用的资金越来越多,由原来的1.9万多元滚到了13.3万元。无奈之下,他对店长说出了实情。5月15日,总公司负责人查完账后报了警。法院最终认定,何某共挪用资金约11.4万元。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向公安机关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后被带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其家属已退赔赃款,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可对被告人何某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