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王老吉官司车轮战 专家称有损双方品牌

经历一年多,曾经闹得不可开交的王老吉“改名”案终于走到了尾声。

昨日,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虽然法院当天并未对案件做出宣判,但王老吉一方代理律师温旭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此案或将在今年内有判决结果。“一般这种案件,快则1到2个月,慢则2到3个月会有结果。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纷争有好几个阶段,此案代表了第一个大的阶段。”

“改名案”步入尾声

“改名广告对王老吉的商誉造成了直接的损害,加多宝应该对广告语承担责任。”王老吉代理律师昨日在庭上表示,“普通公众接触到改名广告语时会认为王老吉商标已经不存在了。改名,顾名思义是用新名字替换旧名字,旧名字自此不再使用了。如果旧名字仍然还在使用的话,就不叫改名,而叫增加名字。”因此他认为加多宝在非法转移王老吉的无形资产。

因那句曾经充斥各大屏幕中的广告语——“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官司战已经持续了一年多。记者了解到,该案在2012年12月立案,后王老吉申请了诉中禁令,随后,广州市中院做出诉中禁令裁定,裁定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语。

到2013年底,“改名”案终于一审宣判,虽然王老吉胜诉,但由于一审诉讼中,王老吉是针对加多宝的6条广告语提起诉讼,但法院只支持了其中2条,王老吉随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加多宝同时认为改名是客观事实,因此一审当庭便表示将上诉。

昨日,双方就此案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了二审。在庭审现场,双方主要在5个观点上交锋,其中包括“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原审判决赔偿数额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赔礼道歉等。

加多宝方面则认为,在商标许可结束后,加多宝有权更换商标,属于正当权利,消费者也有权知道加多宝生产的产品商标变更,以便购买时做出选择,因此请求法院驳回王老吉的上诉请求,并支持加多宝的上诉请求。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高院二审判决以后,如果其中一方不服,还有两个办法,其一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其二是到检察院抗诉,但在民事案件中使用极少,“这种做法的主要目的是拖延时间,改变判决的几率偏低。”

记者看到,目前加多宝的广告语已更改为 “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

车轮战式的官司

其实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官司,并不会因“改名”案落幕而告终,因为,除了这宗官司之后,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还有7项官司在进行当中。

温旭向记者介绍,目前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仅因广告语而进行的官司还有7起,“其中‘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这条广告语在重庆中院、长沙中院和广州中院的官司都在进行当中,‘连续7年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广告语也在北京审判中,而加多宝诉王老吉的官司中,‘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广告语在重庆进入了二审阶段,估计结果很快就会出来。”

如果说,在这一系列的官司中,广告语纷争是王老吉与加多宝纷争的第一阶段,那么,它们之间就红罐装潢权的争夺就是这些官司中的焦点。这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一审宣判至今仍悬而未决。

记者了解到,红罐装潢权一案是在2012年7月正式立案,去年5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但此后一直没有宣判结果。有接近案件的消息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案件一般在一年之内会有宣判结果,但现在离一审已经过去一年有余,但仍没有判决,而且在一审判决之后,双方可能会上诉,届时,案件会至最高院审理,所以此案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案的判决对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与广告案有很大区别,因为广告可以改,包装改变对销量影响显而易见,可以说是关系到这两个品牌的根本。”

两大品牌之间的官司车轮战旷日持久,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营销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这种“死磕”的方式对两个品牌的发展都不利,“但照目前的情况,死磕还会持续一段时间。而红罐装潢案的判决将会激化两者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