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商场30多商户疑被盗 原是物业为续约清货
近日,郑州市大学路新悦城商场的一些商户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店内的物品一夜之间都没了。对此,记者前去了解情况。
该商场负一楼的一名商户告诉记者,原本自己店里设施齐全,有衣服、货架、收银台、沙发、电脑等,可6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当他准备开门营业时,却发现店里所有的物品都不见了,而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30多家商户。
这么多物品不见踪影,商户为何不报案呢?面对记者的提问,商户却不回答,只是说他们知道是谁“盗”走了物品,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一名商户那里,记者看到了一张通知单,该通知单是商场物业下发的,大意是合同已经到期,如果不再续约,需要在一周内把店面清理完毕,否则后果自负。
这些物品是不是物业清走的呢?记者和商户们一起找到了新悦城物业刘经理,他坦承商户的东西都是物业清理走的。至于为什么要清理商户们的货品,他解释说,商户们签订的合同虽然是到2014年12月31日,但是自去年开始,大部分商户就开始拖欠租赁费,物业公司在去年11月份下了一份催告通知单,又在一个星期后下发了解除合同报告,但是商户们一直占着店面不搬走。无奈,物业只有采取强行清理商户货品的措施。
“我们店内那么多私人物品,有的还有欠款,你们就这样胡乱清理,我们的东西丢了怎么办?”面对商户们的质疑,刘经理说,在强行清理的过程中,开门、货品清理、打包等这些过程物业都进行了全程录像,被清理的物品也进行了统一封存,应该不会出现少这少那的情况。“如果商户们想要回物品,把租赁合同交给物业,就可以把物品如数领走。”
话虽这么说,但商户们仍然对这种强行清理的做法表示愤慨:“这种行为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河南九博律师事务所王敏杰律师也表示,商场的做法太不合适,首先商场和商户之间是合同关系,如果商场想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应当依约依法行使,如果商场必须强行搬离货物的话,那也应当是在第三方机构或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在商户知晓的情况下,清理货物后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否则一旦出现货物损失或损坏,责任难以认定。
对此,刘经理解释,他不懂什么法律知识,这都是公司要求这样做的,他也没办法。目前商户们已经报警,嵩山路派出所也已经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