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福清辉西超市买到发霉肉松饼 被店长暗讽
“到超市买了一公斤还在保质期内的散装肉松饼,过了两天食用,发现一块肉松饼已经发霉变质。”当福清周小姐到超市讨说法时,店长却暗讽周小姐为“二百五”。经福清工商调解,昨天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了300元。
6月12日,周小姐在福清辉西超市花39.8元买了一公斤散装肉松饼。14日,当她随手撕开一块肉松饼塑料包装袋打算食用时,看到饼面有青绿色霉点,再查看生产日期,饼还在保质期内。
周小姐立即询问家里人是否吃了这些肉松饼,得知上小学的侄子刚吃了两块。家里人急忙带小孩去医院,经查,孩子身体无大碍。随后,周小姐带着这些饼去超市讨说法。
超市店长陶某在看过霉变肉松饼后,表示要请示老板后才能给周小姐答复。两小时后,陶某表示老板同意赔偿100元钱,但周小姐不认可,认为商家是在敷衍她。
陶某解释说买一公斤的肉松饼仅有一块发霉了,赔100元钱够本了。双方发生了争执,陶某指责周小姐狮子大开口,并发狠话说:“要么赔你100元,要么扔给你250元就给我滚蛋!”周小姐很生气,于昨日拨打12315电话投诉。
福清市玉龙工商所工作人员当即赶往现场调解。工作人员指出,在民间“二百五”这个数字比较敏感,暗讽意味明显,听的人肯定不舒服。经调解,商家最终诚恳地向周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