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立规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正酝酿出台关于推进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上海国资委监管的50多家控股集团及旗下重要子公司加强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力度。
目前,上海市国资委正就若干意见草案征求意见,共有12条内容。按照去年年底出炉的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未来上海市国资企业将分为三类,分别是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
若干意见草案对三类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行了界定,其中明确:公共服务类企业不主张搞混合所有制,功能类企业也不积极推进,而竞争类企业要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若干意见草案还明确鼓励员工持股,其中:科研院所内带资历成果的员工可以带资历成果持股;从事外贸类的员工可以凭借其拥有的客户、订单等资源进行入股。
与大力鼓励员工持股所不同的是,意见草案对于高管持股虽不反对,却表示要控制比例,而对于管理层持股则明确表示不放开。
据了解,前一阶段上海市国资委监管的50多个控股集团均提交了改革方案。下一个步骤是:国资委和上海国际、国盛两大平台公司将派出代表深入各企业,根据监管层最新改革精神,重新和每个企业商谈,并就改革得出一个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