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及相关项目入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部署和要求,为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国家发改委和各地方相关部门经反复研究,编制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前该目录正在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纺织及相关项目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熔体直纺及切片纺彩色涤纶的开发及生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棉花、小麦、豆类等农作物种植、采收机械化技术开发及应用;内蒙古自治区的毛绒棉纺织加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蚕茧丝绸及印染、服装精深加工等,桑蚕产业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生物质乙烯生产(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重庆、贵州、陕西、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省市自治区产业鼓励项目均涉及精细化工产品。据悉,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