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副总裁翁海辉:打造精品慈善工程

将慈善超市办成具有企业特色、可持续的慈善工程
  翁海辉:抓住发展机遇 打造精品慈善工程
  ——访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翁海辉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翁海辉

  日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要求,民政部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意见》。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翁海辉接受了中华慈善新闻网专访,结合永辉的慈善事业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福建是慈善大省,乐善好施是福建精神的核心之一,也是世界闽商薪火相传的优良传统。发源于福建的永辉超市创建于2001年,自2004年起,永辉已连续十年捐献善款,并逐年增加,累计向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近2亿元。2014年1月,永辉集团捐赠善款2750万元(慈善爱心卡),以此帮扶国内部分地区的特困户,惠及人群达27500户。该项捐赠是永辉参与社会慈善事业的具体行动之一。

  谈到此次捐赠,翁海辉说:“我作为永辉集团慈善事业具体运作负责人,我个人十分愿意为公益事业贡献正能量。早在十年前,永辉集团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取得快速成长,同时也在思考如何回馈社会,探索慈善事业的具体模式,确保慈善行动既可以深入到确实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又可以在民众身上得到维持和延续。同年,永辉集团率先开办了全国独有的慈善超市——永辉慈善超市。之后每年由民政、社区、街道等部门推荐特困户,永辉集团根据各地推荐名单进行走访、审核帮扶对象,并建立帮扶花名册,然后由永辉集团通过福州市慈善总会向特困户捐赠‘爱心卡’,特困户可以凭着‘爱心卡’到永辉慈善超市按额度任意选取所需的日常生活必需品。2011年,我们把全国所有永辉超市都列为‘慈善超市’网点,以方便特困户选择就近的门店兑领生活必需品,把慈善‘爱心卡’也同步向全国推广。”

  据相关统计,截止2012年,民营经济在我国GDP中的比重已超过60%,注册私营企业已过千万家,民营企业的朝气和活力已经被全国人所认识。谈及此次民政部和全国工商联出台的文件,翁海辉说:“非公经济蓬勃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春风。民企应对社会普遍怀有感恩的心,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回馈社会、报效桑梓。而且民企在参与慈善事业通常不受条条框框约束,更具灵活性、操作性,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意见》的出台,指导了民营企业对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永辉将继续同步加大慈善事业的参与力度。”

  作为福建省人大代表的翁海辉,对于现行慈善税制问题,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内资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所得税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全额在税前扣除;对于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时,为鼓励企业和个人进一步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建议税务、财政、民政部门研究出台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人捐赠在所得税前提高抵扣比例或能全额抵扣。二是当前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给民营企业创造了新的机遇和活力,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放开非公企业准入领域,取消或减少在招商引资中给予国有、外资的各种倾斜性优惠政策。
  
  翁海辉在谈到永辉集团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规划时说道,永辉集团希望根据企业自身发展,逐步把慈善超市这项行动办成具有企业特色、永久性、全国性的“大型慈善工程”之一。具体规划是:(1)善款来源,坚持每年从企业净利润中提取一部份,企业控制人、股东个人捐赠一部份,逐年增加专项资金总额;(2)帮扶对象,随着永辉超市的发展进程,坚持“开一家门店、造福一方百姓”的原则,把帮扶范围扩大到每家门店周边的社区;(3)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切实保障“爱心卡”发放给最需要帮助的特困户;(4)加强各地慈善机构的合作,通过当地“慈善机构”及时把“爱心卡”赠送到特困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