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接整治通知 个人店铺不许用公司称谓

1月27日消息,据亿邦动力网了解,近日,淘宝网接到各地工商局对规范网络店铺名称专项整治的通知,此次整治针对使用“公司/集团”的店铺名,但实际以个人名义开店的淘宝店铺。

据悉,如果经工商核实,网络店铺是以个人名义开店,但是店铺名称使用了“公司/集团”等字样,工商将以“冒用公司名”做出处罚。此种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依法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取缔,并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淘宝网提醒买家,如果在2014年2月28日之前违规的店铺没有完成店铺名称的修改,淘宝网将统一释放店铺名称。

淘宝网表示,希望将真实的信息提供给买家,在后续工作中,淘宝网将考虑信息的披露,如通过企业实名认证的卖家信息将在搜索商品或者搜索店铺的结果中做展示。

(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