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金丰超市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 已被责令整改

天气越来越冷,贡丸、虾饺等散装火锅料成了超市的畅销货。不过,在挑选这些食品时,你是否仔细把关过?

昨日,鲤城工商局金龙工商所对辖区5家超市所销售的散装食品开展检查,个别商家销售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散装食品,目前工商已就此立案调查,并依法要求其整改。工商称,大包装食品拆开零售也需标明产品信息,找不到“爹妈”的散装食品,建议消费者别买。

昨天上午,鲤城金龙工商所对辖区5家超市开展市场检查,记者全程跟随。5家超市中,有4家同时销售预包装和散装火锅料。

在鲤城金丰超市金龙店,只见摆放散装火锅料的冰柜玻璃门上蒙了一层灰,拉开玻璃门,冰柜几个角落上落着灰尘、瓜子壳等细碎的杂物,卫生条件堪忧。而整柜一二十种火锅料,分别装在塑料盒里,除了两张手写的价签外,找不到产品的其他信息。“每种火锅料都是什么时候生产的,保质期到什么时候?”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询问,经营者答不上来,只解释“都是厂家那边来摆的”。金龙工商所所长庄惠平称,没有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难保证。目前,工商已要求该超市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

而在另一家规模较大的超市,记者见到了让人比较放心的做法——每一种散装火锅料旁边,都放着拆包时的包装袋。“这样顾客可以自行了解产品信息,放心选购。”这家超市的经营者郑先生说。

“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志标注,必须标明品名、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信息;应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区分销售,并标明生产日期,如将不同生产日期食品混装销售,则必须在标签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限。”庄惠平称,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有一整套规范操作须遵循,如果经营者无法提供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完整的产品信息,请消费者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