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平价药店每月补贴租金1200元
日前,市物价局、财政局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根据方案,今年全市计划新建首批30间以上药品平价商店;对于符合标准的平价药店,财政给予一定的装潢补贴和租金补贴,其中惠城区和仲恺区的平价药店每间可获得1.2万元的一次性装潢补贴和每月1200元的租金补贴。据悉,目前全市已经建成34家平价药店,超额完成今年的建设任务。
方案指出,开展药品平价商店建设,是为了合理调控药品价格水平,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用药负担。因此,药品平价商店主要建设在人群密集区域,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较多的社区,县(区)建设在县城中心区域。建设的方式可通过新开或旧店升级改造等方式进行,待运营成熟取得经验后,再着重向缺医少药的乡镇延伸。平价品种药品都是政府定价目录药品,平价药店需从平价药品目录的15种治疗类别、500个剂型品种的药品中选出不少于300个作为主营平价药品。价格方面需达到两个“低于”,即低于在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价格的10%,还要低于区域药品零售市场平均价格的5%以上。
对于平价药店的建设,财政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补贴。根据方案,达到统一装潢、统一标识、统一明码标价,以及平价药品专营区不低于30平方米等要求的药品平价商店,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其中市级财政资金一次性给予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药品平价商店每间1.2万元的统一装潢补贴,每月定额给予1200元的租金补贴。其他县(区)药品平价商店由所在县(区)财政资金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资金扶持。补贴期限暂定至2015年。
据悉,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平价药店34家,其中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已经建成17间平价药店,其他各县区共建成17家。2014-2015年,将根据省物价局或市政府的部署再确定建设药品平价商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