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开闸 奢侈品代购有望降价

记者了解到,“跨境通”即将推出的商品将主要包括服装、服饰、婴幼儿用品、3C电子产品、化妆品、箱包等6大类热门商品,价格预计有望比国内专柜便宜3成左右。

自贸区个人境内外投资迎来新突破。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市场。

根据意见,金融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投资和贸易的具体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支持企业走出去。二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使区内企业和个人更加灵活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汇兑成本,减少汇率风险。三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改革进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逐步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业内分析认为,在资本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试点开闸个人投资境外市场的“水龙头”,与“藏汇于民”的理念相吻合,此举或将有效拓宽国内居民的投资渠道,并改善现有的金融市场格局。

拓宽个人境内外投资渠道

近几年来,由于不断上涨的中国资产价格和海外资产价格低迷的比价效应,加之人民币升值,国内投资收益率下降,越来越多的国内投资者选择配置海外资产。但在资本账项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境内的个人只可以通过银行、基金等合格境内机构进行金融、证券等全球资产配置。

根据《意见》第九条,为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国内居民需要一个更便利的全球投资平台来配置资产。”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说,《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国内居民的可全方位参与到海外资本市场,从资产配置的角度来看,允许居民参与海外投资,也更有利于资产分散从而规避风险。

孙立坚相信,由于目前只针对自贸区内的个人开放各类境外投资,短期内资金量较小,不构成较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自贸区试点逐渐放开资本账项,对于原本“躺着赚钱”的国内金融机构来说或将构成一定的冲击。孙立坚指出,随着对外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国内居民对海外投资不断加深了解,如果国内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上不能跟上国际步伐,相信会面临很大的挑战。

此外,个人在区内获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税后向外支付。

跨境电子商务面临新机遇

除了允许个人双向投资境内外市场,《意见》十四条指出,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区内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且许可业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的支付机构合作,按照支付机构有关管理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据悉,作为首批入驻自贸区的项目之一,上海唯一的国家跨境贸易电子交易试点———“跨境通”电子商务平台已完成功能测试,正待通过海关总署的验收即可上线运行。

记者了解到,“跨境通”即将推出的商品将主要包括服装、服饰、婴幼儿用品、3C电子产品、化妆品、箱包等6大类热门商品,价格预计有望比国内专柜便宜3成左右。

多数业内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平台一旦上线运营,不仅会直接冲击国内目前从事海外代购的一批商户,更会缩小国内外奢侈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对于国内奢侈品实体经营也有较大冲击。而消费者个人,也有望从中得到实惠。

据了解,与其他“海淘”网站不同的是,“跨境通”采取的是仓储保税进口加个人购买的模式,即仓库到个人的直接销售。

为保证价格透明,上述平台的每件产品,除标明商品本身的价格,还会标明进口关税和物流费用。根据承担“跨境通”建设运营的上海东方支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支付)方面的说法,商品在通关前已全部缴付过 “行邮税”,通关时,海关的工作人员验证过“跨境通”商品上独有的二维码,会安排其走绿色通道。

“跨境通”要求所有入驻的店铺在国内有承担或者负责售后服务的分支机构。“我们的平台其实是在做一个全球的商品类搜索引擎,公司主要通过海关对该平台上所有的商户以及商品进行备案,可以说平台上所销售的商品均系热门正品商品。”东方支付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平台的合作商户主要来自境外,公司对这些商户的要求是在境内一定要有子公司或分公司,除了方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服务,还便于海关管理,一旦有责任问题发生,就能快速找到追溯人。《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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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日起

个人海外金融资产需申报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都需要申报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近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一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办法对资产申报范围做了具体规定。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的范围包括,中国居民在境外的股票、债券、存款、理财产品、贷款等金融资产和负债,而投资移民“资金”也在此申报之列。

关于需申报的人员,办法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海外配置资产和移民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一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资理财行为。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