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抽查20所学校4家校园超市商品价格偏高

2011年,金华市成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如果你发现市场上出现不正当价格行为,有人哄抬物价,商家设价格陷阱等等,都可以向监督服务总站报告。不仅有总站,他们还在乡镇街道成立分站,将监督的触角伸向基层。

今年10月份开始,金华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开展了“价格监督服务进校园”活动,了解校园内的收费及物价情况。

检查人员一共走访了20所学校,事先不与学校打招呼,一路听、看、查、问,了解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情况。

比如饮用水的供应和收费情况、食堂经营机制和饭菜价格、学校收费和公示、学校校园超市商品价格和明码标价工作。

工作人员发现,大部分学校收费和服务还是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收费偏高的情况,有4家校园超市商品价格明显偏高,工作人员进行了价格政策宣传和纠正指导。

学生和家长若发现学校违反相关规定,可以向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物价局投诉,也可以向金华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反映,电话是82397107。

下面是其中一些学校的做法,市民和家长可以以此为借鉴。

校园取暖饮水等

严禁收取服务性费用

检查人员发现,个别学校以安全、经费不足等为由,未向住校生供应开水,或供应量明显不足,有个学校有700多人,却只有一个电开水炉。

金华白龙桥小学在这方面做得不错,为保障学生饮用水安全,学校在锅炉旁设立了安全隔离网,防止学生靠近,水烧开后转储水桶向学生供应温开水。

政策提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规定,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实行多退少不补

如何保证餐费全用在学生身上?金东实验小学要求,每天除值班老师外,还有两名学生家长轮流参加进货验收,还有每日消耗公示、每周食谱公示、每月开支公示,学生就餐满意率高。

政策提示:

《通知》规定,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的,须全额返还学生。

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学校每个月或每学期,都会对食堂菜价进行核算,“我们会对食堂账目开支内容进行检查,看账目是否合理,是否盈利。”

部分校园超市

没有明码标价

在抽查的20所学校中,有15家超市(金华二中有两家超市),其中有11家是品牌超市进校园,其中有四个学校的超市,抽查的商品单品价格总体与市区三大超市(世纪联华、沃尔玛、福泰隆江南店)同一商品平均价要低。

区属学校中,有4家超市价格明显偏高,平均价格比正常价格偏高10%以上,特别是方便面类和饮料类。部分超市甚至没有明码标价,对此,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要求超市整改。

政策提示:

金华市食安办要求市直属的学校,在品牌超市进校园时,超市与学校签订合同中均要有价格约束条款,明确学校超市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区三大超市”的正常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