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煤企生产成本 山西出台煤炭经济20条
山西省出台“煤炭经济20条”,表明其加大对煤炭产业扶持力度的决心,对处于寒冬的煤企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其中,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对短期业绩影响最大。
事件: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全省煤炭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增长的措施》,分为近期、中期、长期共20条措施:1)近期: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等5条;2)中期:做好清费立税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对煤炭企业债务重组等5条;3)长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大力发展现代煤炭清洁高效就地转化项目等10条措施。
点评:
短期来看,最具实际意义是第1条“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
自2007年10月起,山西省对其境内的煤炭开采企业,按原煤产量提取10元/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5元/吨的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两项煤炭资金共计15元/吨,未来5个月若暂停提取,将切实有效地减轻山西煤企的负担。
其次是第2条“减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务费”。不过,目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征收额度并不高:“按照成交的交易合同金额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费用。开市初期交易中心仅对参与挂牌、竞价等纯市场化交易(年铁路运输总量5%左右或各企业煤炭商品的增量部分)的煤炭,按交易额的千分之一收取交易手续费,按交易额的千分之五收取交收服务费。其余交易方式仍按0.1元/吨收取交易手续费,暂不收取交收手续费。”因此,未来5个月若执行减半征收,对煤企业绩的正面影响也较为有限。
“山西煤炭经济20条”对山西煤企今年业绩将有提振作用。
据测算,“暂停提取两项煤炭资金”这一举措,将为山西煤企减少6.25元/吨的成本,若按2012年原煤产量估算,西山煤电、山煤国际、阳泉煤业、潞安环能等企业今年节省的成本相当于2012年净利润的8%-10%左右,而对大同煤业的影响最大,相当于其2012年净利润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