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及毛皮加工业将迎污染排放新标准

近日从中国皮革协会获悉,《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下称《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环保部内部审议,即将面向社会发布。该标准预计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事实上,过去几十年中,制革业的污染在轻工行业中居第三位,略好于造纸和食品业;毛皮加工业的污染程度稍好一些,但也存在末端处理的难度。因此,在2005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下达的“第二批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任务的通知”中,就包含了制革毛皮行业的标准修订。

如今,历经8年,标准终于即将出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观察到,这份最新的《标准》将制革和毛皮加工企业分为“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两类,分阶段规定了水污染物排放的不同限值。如:《标准》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现有企业执行相对宽松的表1标准,并在2015年7月1日之后再执行更为严格的表2标准;而对于新建企业来说,一开始就被要求执行表2标准。

至于表1和表2标准的区别,涉及色度、悬浮物、COD等几乎85%的项目,尤其在COD、氨氮等关键项目上,均有更严格的限制。

对此,中国皮革协会副秘书长陈占光解释,考虑到原有企业更新设备和采用新技术均需要大量投入,因此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时间。陈占光提供的调研数据显示,以处理污水1000吨/天的毛皮加工企业为例,如需达到表2要求,投资将超过400万元以上。更具体来说,如今只需几元钱就能处理的废水,未来的处理成本将翻倍。

除此之外,《标准》还规定了第三种情况下的排放标准,即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将对企业执行最高要求的表3标准。但是,对于此类地域的范围、时间,《标准》并没有给出明确提示,只提到“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为了更好地执行即将发布的标准,行业内部已经开展了一系列行动。在多项措施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主任苏杨提到了“入园发展”的方式。在他看来,集中治理是最佳选择。“让制革企业和毛皮加工企业集中到园区发展,然后园区内引入专业污染治理公司建设和管理环保设备,集中治理由各家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苏杨建议,“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排污交易制度,实现从‘谁污染谁治理’模式向‘谁污染谁付费’模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