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科索沃通过全面控烟法

科索沃已经采取了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全面控烟法律,具体措施包括: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指定的室外区域实行100%无烟,除少数例外情况;

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包括禁止零售烟草产品的展示;

在烟盒两面都要有图片健康警语;

禁止带有误导性的包装,包括“淡味”、“低焦”等描述语;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以及由未成年人售烟;

禁止在卫生、教育和健身场所内售烟;

向卫生部授权禁止某些成分;

向制造商提出关于产品成分与烟气排放的申报要求;

戒烟和教育措施,包括每月在公共广播和电视上必须有45分钟宣传节目。

此外,在这一系列的措施中,还包括强烈反对烟草业干扰,依据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5.3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