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细则”详细多:“宁八条”仍不提20%个税
南京上周末在政府网站公示《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八条新规,六条解释,比3月底100多字的“细则”详细得多,但仍然未提“20%个税”。
《通知》表示,南京将确保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通知》提出,将加大中低价位住房供应力度,除在四大保障房片区中推出5000套保障性限价住房外,还将继续保持适度的保障性限价住房建设的规模。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今年将新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500万平方米,同时完成19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和65万平方米危旧房片区的拆迁任务。《通知》还提出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同时,还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与3月31日住建委六条解读中只字未提个税不同,此次出台的“宁八条”首次涉及了个人所得税的落实方案,但没有更具体的内容,连“20%”也没有提及。有业内人士分析,在国税总局关于个税20%开征的解释性文件出台之前,地方政府无法出台“细则”,只好笼统地表态“会执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的二手房交易涉及到个税时,依旧采取自愿选择利差20%或总额1%的方式,实际上99%的买家选择的都是后者,简便又易行,而且比按利差的20%方式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