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三次会议

2007年9月,《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起草组在云南昆明召开第三次讨论会议。经过起草组的专家成员充分讨论,最终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近期将提交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其组织广泛征求意见。预计该标准可在2008年批准实施。
    《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家用电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见国标委高新函[2006]13号),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自愿申报、专家初评和公开答辩,最终获得了组织制修订该份国家标准的组长单位资格。

    目前标准起草组成员还有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TCL德龙家用电器(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成员包括企业、研究单位、认证单位和检测单位。成员涉及面较广,且在标准起草方面都具有一定话语权。

    《移动式空调器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主要参照欧洲标准EN14511有关项目,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规定移动式空调器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该标准将为产品检测提供可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