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龟固本酒等9种药品广告违法
近日,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和工商部门查处,标示为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龟固本酒”;标示为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虫草双参酒”;标示为内蒙古黄河制药厂生产的“益肾兴阳胶囊”(蒙神);标示为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和胶囊”;标示为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万年青胶囊”;标示为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光100习圣胶囊”保健食品;标示为陕西康盛医药研究所生产的“健男春”保健食品;标示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生产的“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标示为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歧胶囊”保健食品等9种药品,涉及严重违反《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关于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药品广告禁止用患者作证明;保健食品广告禁止利用消费者作证明,禁止宣传治疗作用等有关规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存在发布广告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现象。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上述药品、保健食品时要慎重,发现问题及时举报,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