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条例施行 现代汽车成为首例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第一起召回事件发生在现代汽车品牌。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将自2013年1月15日起,召回2864辆进口现代飞思(VELOSTER)汽车。
 
    据了解,将召回的车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2011年4月13日~2012年2月25日生产的2012款现代飞思汽车,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2408辆。第二部分是:2011年11月1日~2012年4月17日生产的2012款现代飞思汽车,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456台。
 
    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现代汽车网络、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用户,请用户将车开到现代汽车(中国)4S店免费进行检修。